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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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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2018年度付息公告

2018-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122

债券代码:101759041 债券简称:17阳光城MTN00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2018年度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简称:17阳光城MTN002,债券代码:101759041)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3. 债券简称:17阳光城MTN002

4. 债券代码:101759041

5. 发行总额:12亿元

6. 本计息期债券利率:7.00%

7.付息日:2018年6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或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皎

联系电话:021-80328043

2. 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善超

联系电话:010-89937926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昊天

联系电话:010-60833578

3. 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电话:021-23198708、23198682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12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江西腾顺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93%权益的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向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融资产”)转让应收江西腾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腾顺房地产”,系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的1.81亿元债权,并开展债务重组,重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公司子公司九江阳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九江阳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8年4月12日和2018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在80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公司为子公司江西腾顺房地产2018年担保计划的额度为10亿元,本次已使用额度1.81亿元后,剩余担保额度为8.19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江西腾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5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城北经济适用房4栋2单元101室;

(五)法人代表:吴乐;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服务;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阳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以上2017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8]第 D-0205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93%权益的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向江西金融资产转让应收江西腾顺房地产的1.81亿元债权,并开展债务重组,重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公司子公司九江阳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九江阳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债务重组协议》及相关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融资需要,增强江西腾顺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且江西腾顺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对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江西腾顺房地产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公司对江西腾顺房地产公司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532.47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88.4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