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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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18-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8-083),又于2018年6月5日在上述媒体上刊登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2018年6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15:00至2018年6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公司12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冯全宏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541,433,0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31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41,064,3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28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68,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162,8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794,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68,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2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541,270,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0%;反对16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00,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961%;反对1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541,270,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0%;反对16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00,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961%;反对1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41,270,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0%;反对16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00,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961%;反对1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围海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80 亿元,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授权董事长冯全宏先生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和2018年3月27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赎回的情况

公司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塘投资”)于2018年4月8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东海银行“福瀛理财”2018年第4期保证收益型对公定向理财 。具体购买情况详见2018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2018-054)。建塘投资已于2018年6月8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20%,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40,383.56元。

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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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197,357万元,尚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其中,已到期赎回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62,800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134,557万元。

2、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前12个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19,400万元,尚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其中,已到期赎回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19,400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0万元。

三、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