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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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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年报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8-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18-04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年报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01号)。现就该《问询函》的有关问题回复说明公告如下:

问题1、报告期内,你公司相继中标了多个公共安全和智慧城市领域的工程建设项目。请你公司以列表的形式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已披露的重大合同签订情况、协议金额、执行期限、项目执行情况、已确认收入、项目结算和回款情况、目前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等。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相继中标了多个公共安全和智慧城市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公司2017年重大合同签订情况、协议金额、执行期限、项目执行情况、已确认收入、项目结算和回款情况如下表所示,目前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不确定性因素。

单位:万元

问题2、你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公共安全、智慧城市、输配电、智慧新能源等。请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请详细说明公司在上述细分领域开展业务的盈利模式、业绩驱动因素、主要竞争对手、主要目标客户、市场地位。

(2)根据年报披露,你公司在公共安全、智慧城市业务主要以PPP运作模式为主。请结合目前PPP项目运行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PPP模式的具体运作方式、会计核算方法、主要风险。

【回复】

(1)请详细说明公司在上述细分领域开展业务的盈利模式、业绩驱动因素、主要竞争对手、主要目标客户、市场地位。

一、公共安全、智慧城市业务:

(一)盈利模式

公司公共安全、智慧城市业务的盈利模式分为项目总承包阶段的盈利和项目运营阶段的盈利两个方面,其盈利模式分为项目总承包阶段的盈利和项目运营阶段的盈利两个方面,其盈利来源为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性补贴三种。

(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国家大力发展智慧城市的市场机遇

随着国家大力提倡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参照智慧城市建设的一些典型项目的投资规模,按省级、地市级、区县级三级行政单位估算智慧城市的投资规模测算,未来智慧城市建设达到万亿的市场空间。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充分把握国家大力发展智慧城市的市场机遇,专注于智慧城市方向的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专注于智慧城市的建设、投资与运营,做强、做大在智慧城市大基础、大政务、大视频以及智慧用能等方面大应用“四大”,提高公司在智慧城市的运行效率并不断精益求精地复制。

2、公司充分发挥在资质、行业应用等方面的优势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创新型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型示范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作为目前中国智慧城市和建设行业具有国家保密局、公安部等部委颁发的包括涉密在内的“九甲”资质的智慧城市、公共安全与反恐服务商,拥有中国驰名商标和“产品质量国家免检”称号,入围中央军委“军油工程”承建目录,并顺利通过全球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5顶级认证;公司5名专家入选中国警用装备标准化委员会通信委员、能源等行业国家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制定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公司是目前业界承担单个项目金额亿元以上的重大系统集成项目最多的企业之一,并已累计为公司承揽了1800多个智慧化、信息化项目,公司并始终保持100%验收通过率和0重大投诉率的业内记录,包括完成以中央军委9191涉密信息化工程为代表的军队信息化项目等等,此外,公司还为APEC峰会、G20峰会等保驾护航。

(三)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在公共安全、智慧城市业务中的主要竞争对手有易华录、太极股份、同方股份、银江股份、千方科技等公司;

(四)主要目标客户

公司主要目标客户为政府、企业、重点项目工程,特别是对城市管理和城市服务需求空间较大的政府;

(五)市场地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获评全球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供应商百强榜第38位、世界物联网发展潜力百强榜第57位、中国平安城市行业品牌排行榜第1位、中国安防系统集成行业品牌排行榜第3位、中国智能交通行业品牌排行榜3位、中国智能集成行业品牌排行榜第5位等。

二、输配电设备业务:

(一)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以自有销售队伍营销为主,以伙伴型渠道销售为辅,建立网络销售渠道,通过“以销定产”的模式来销售产品,赚取利润。

(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两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以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驰名商标“产品质量国家免检”称号,通过了最新国际标准ISO9001:2015版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体系认证,多种产品通过产品型式试验并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

2、公司与施耐德、ABB、西门子、GE等国外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商务和技术合作伙伴关系,其品牌柜型均授权我公司生产制造,并在国家重点工程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并与国家高等院校、科研所建立合作关系,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3、公司产品己广泛使用于产品广泛用于轨道交通、奥运场馆、煤矿、化工、汽车、广电等行业,其中轨道交通市场占有率达40%,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参与建设的重大项目有:北京2008奥运场馆、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中央电视台(CCTV)新台址、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石化、中石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中国银行信息中心、首都机场、禄口机场、昆明机场、虹桥机场、百度、华为、中兴通讯以及北京地铁、大连地铁等20多条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并且公司产品己销售至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印尼、巴基斯坦、伊朗、巴西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三)主要竞争对手:施耐德、ABB、西门子、江苏大全、白云电器、特锐德等;

(四)主要目标客户:包括数据中心、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国家电网、国有大型企业等。

(五)市场地位:公司作为我国输变电设备行业产品系列最齐全的企业之一,在输配电行业内综合实力处于领先地位。

三、智慧新能源业务

新能源业务受国家宏观环境及市场相关行业补贴政策细则落地实施时间的影响,新能源汽车等相关配套行业的发展尚需一个过程,公司根据发展战略,暂时把新能源业务作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之一,目前尚处于市场培育阶段,不作为公司发展的重点。

公司新能源业务目前的盈利模式及业绩驱动,主要以自有销售队伍营销模式为主,通过伙伴型渠道销售,与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的信誉关系,开拓新渠道新行业,并与国家高等院校、科研所建立合作关系等来销售产品,获取利润;主要竞争对手有:北京英博、江苏现代、深圳市盛弘、思源电气等公司、江苏银河等;主要目标客户有:石油石化行业、城市轨道交通、国家电网,例如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等。

(2)根据年报披露,你公司在公共安全、智慧城市业务主要以PPP运作模式为主。请结合目前PPP项目运行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PPP模式的具体运作方式、会计核算方法、主要风险。

一、PPP项目的具体运营模式

公司在公共安全、智慧城市业务主要以PPP运作模式为主,具体的运作方式为PPP+EPC,即:从项目立项、PPP实施方案到项目采购等全过程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部委规章,通过完整合法的程序确定公司为全域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唯一的、排它的社会投资方和工程总承包方,且项目资本金完全到位、项目公司组建完成、项目公司与公司签订了EPC总承包合同,项目开始正常执行。

在报告期内的伊宁智慧城市PPP项目、中国联通公司移动业务社会化合作项目均采用上述模式。

二、PPP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

公司PPP项目的会计核算主要包括项目的总集成商和项目公司两个方面,具体核算如下:

(一)总集成商

1、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对于出资行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等;

2、社会资本方中电兴发作为该项目的总承包方,负责提供施工建造服务,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项目建造服务的收入和成本。

(二)项目公司

1、项目公司提供资产及服务可以从政府、使用者等方面取得对价,项目公司取得对价金额是否确定要依据合同的约定,按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收取对价的权利确认为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或无形资产。对项目形成的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可收回金额或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2、项目公司一般不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因此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资产建成后项目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的相关规定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和成本。

三、公司PPP模式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

(一)项目投资金额大,项目回收期较长风险;

(二) 融资风险

(三)政策风险:包括税收、利率、通货膨胀、外汇、环保等

(四)收费变更风险,收益不足风险等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坚持对PPP项目的规范性操作,相关项目必须进入财政部纳入财政预算的PPP项目库,并在相关协议中约定风险分担机制和合理退出机制等,尽可能的规避和降低风险。

问题3、你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26亿元,同比增长21.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1.72亿元,同比增长10.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55亿元,同比增长17.5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1亿元,同比下降48.77%。请你公司结合公共安全、智慧城市、输配电、智慧新能源等业务的经营状况、相关业务开展对现金流量的影响等,分不同业务板块说明公司在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的情况下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状况较差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公司分三个板块业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1、智慧新能源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金额较小,故包含在输配电业务内反映。

2、输配电、智慧新能源业务板块的费用中包含了股份公司本部为履行股份公司对各业务板块的管理、融资等职能而发生的费用。

根据上表所示,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公司2017年度合并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15,096.58万元,比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21.50万元,少2,124.92万元,主要系公共安全、智慧城市业务增长较快,经营性项目投入较多,从而导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的情况下,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下降。

其中:

一、公共安全、智慧城市业务营业收入增长32.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7.65%、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下降93.85%,主要系该类业务的建设模式主要表现为PPP模式,PPP建设模式需要进行垫资。公司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PPP项目建设的总承包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项目的收入和成本,2017年随着公司垫资项目投入的增加,收入和净利润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因项目暂未到回款期,故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状况较差,一直到项目回款期才会有明显改善。

二、输配电、智慧新能源业务营业收入增长12.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19.51%、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下降51.92%,主要系上年度部分项目提前回款,回款较多,导致与上年度相比经营性现金净额下降。

问题4、你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89亿元、扣非后净利润5,289.7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4亿元,相比其他三个季度盈利水平较高、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状况较好。请结合收入确认时点及其依据、营业成本构成和结转方法、期间费用构成、经营活动资金收付情况等,说明第四季度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较其他三个季度表现更好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销售模式是否存在周期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及跨期转结成本费用等情形。

【回复】

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89亿元、扣非后净利润5,289.7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4亿元,相比其他三个季度盈利水平较高、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状况较好,其主要原因为:公共安全和智慧城市业务是公司主要的业务,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该类业务的收入确认主要采取完工百分比法,因此净利润情况和回款情况会随着个别大项目的投入与回款发生周期性的变动。2017年第四季度,合同总额达6亿元的“中国联通移动业务社会化合作项目”的开工并于第四季度确认收入17,626.43万元,使得公司第四季度的净利润情况较其他三个季度表现更好;公司六盘水天网工程项目在2017年12月回款达44,479.12万元,该项目的回款使得公司第四季度经营性现金流较其他三个季度表现更好。具体分析如下:

一、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时点和依据如下:

(一)公共安全与智慧城市业务

系统集成收入的确认原则:

1、本公司对以提供系统集成设备为主,同时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等配套服务的,经验收合格后取得业主方的竣工验收单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本公司对以提供客户解决方案和应用软件开发服务的系统集成类项目,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如项目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应根据经业主方确认的竣工验收单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完工百分比法的确认方法:根据累计发生的实际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预算总成本的编制:公司对项目预算管理通过编制项目总体预算来实现,预算事项主要包括设备的采购成本、工程施工成本、安装材料、人工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其中材料、设备、施工成本在制定预算时通过市场询价、商务谈判确定,人工费用根据项目投入的人员、时间来编制预算。

3、本公司对BT业务系统集成的收入按应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并按期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在长期应收款存续期内一般保持不变。

BT项目涉及的长期应收款原则上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时,则按其不可收回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输配电、智慧新能源业务

收入确认的时点是:本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根据合同要求组织生产,产品完工后验收入库,根据客户要求开具出库单将产品发到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后即获得收取货款的权利,据此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三)电力设计及服务业务

软件开发和咨询服务收入的确认原则:该类业务的收入均在提供软件产品和咨询服务后,经客户验收确认以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四)其他产品确认的时点:

本公司根据合同要求组织生产,于仓库发出产品,开具出库单,获得收取货款的权利,据此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确认收入,并按照相应的内控制度和流程对其进行复核。不存在收入跨期的情形。

二、营业成本构成和结转方法

(一)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成本构成比例保持稳定,未发生较大变化。

(二)公司营业成本的结转方法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要求,根据不同业务情况,按具体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并足额结转对应成本,做到收入成本配比,并按照相应的内控制度和流程对其进行复核,不存在跨期结转成本的情形。

三、期间费用构成

公司的期间费用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其各项的明细构成如下:

销售费用主要由销售部门的职工薪酬、办公费用、差旅费、产品运输及劳务费、招标服务费、汽车费用和其它销售费用等构成;

管理费用主要由管理技术等部门的职工薪酬、技术开发费、办公费用、汽车费用、折旧费和无形资产摊销、税费、其他管理费用等构成;

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要从中减去)、汇兑损益和其它财务费用构成。

公司的各项期间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要求在当期进行确认,并按照相应的内控制度和流程对其进行复核,不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形。

四、经营活动资金收付情况

公司第四季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六盘水天网工程项目在2017年12月回款达44,479.12万元,所以导致第四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较大,从而导致公司第四季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状况较其他季度好。

问题5、你公司“专业技术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9,950.26万元,毛利率为49.16%,主要内容为电力设计及服务。营业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2017年占比为26.11%,比重同比下降29.17个百分点。请说明电力设计及服务所需材料的情况,以及报告期内材料成本占比大幅降低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公司“专业技术服务业”收入中包含电力设计总包业务,因总包业务对外采购直接材料较多,故报告期内总包业务收入的多少,对该类收入的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会产生重大影响。2017年度,公司“专业技术服务业”没有发生总包业务,故“专业技术服务业”收入中无此项收入成本;而2016年发生总包业务收入为3,199.94万元,对应总包业务成本为2,522.50万元,故导致2016年度直接材料占比较高。剔除总包业务因素影响,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比例基本稳定,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剔除总包业务后, 2017年度“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直接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26.11%,与上年同口径数的23.84%相比,增长2.27个百分点,比例基本保持稳定,属于合理范围内的变化。

问题6、你公司2016年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总额10.31亿元,已累计使用7,767.2万元,其中承诺投资项目“投资中国联通移动业务社会化服务合作-云南联通移动业务项目建设”投资进度为14.83%;“基于有线/无线传输的电动汽车自适应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 投资进度为0.43%;“智能远动(高铁信号)电力保障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为0.07%。请详细说明上述项目的投资进度与收益情况是否与原计划一致,进展缓慢因素是否在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时无法预计,募投项目的后续投资安排,以及公司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的具体措施。

【回复】

一、“投资中国联通移动业务社会化服务合作-云南联通移动业务项目建设项目”

(一)公司2017年度累计使用募投资金7,767.2万元,其资金投入进度与收入情况与原计划一致;

(二)该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将继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用途的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安排投入,确保中国联通移动业务社会化服务合作项目的顺利完成,并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保证:

1、该项目为公司重大项目,公司决策机构形成定期听取项目进展的报告机制,监督项目按计划进行;

2、该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资金有关规则要求,由公司、全资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四方监管协议进行监管,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对该项目募集资金进行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3、在该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中,引入专业人才和职业团队进行专业化管理,确保项目高效运转;

4、对于已经建设完成基站,及时的转移给客户,以早日产生经济效益;

二、“基于有线/无线传输的电动汽车自适应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

该项目在当初立项和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是董事会基于当时政策及市场环境等综合因素,通过科学的论证和专家鉴定做出的评估判断,但是受目标市场相关行业补贴政策细则落地实施时间的影响,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行业的发展尚需一个过程,充电基础设施前期投入较大,导致目标市场上充电桩生产和运营企业多数盈利状况不佳,而且该因素在当初项目立项和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无法准确预估。

公司董事会综合上述影响,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和运营成本,促进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提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过谨慎的研究决策,决定稳步开展充电桩项目,暂时不进行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同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资金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要求,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公共安全等更高利润的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如果充电桩市场相关行业补贴政策细则真正落地并实施、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充电桩盈利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公司将继续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并取得相应的预期收益。

三、“智能远动(高铁信号)电力保障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

该项目在当初立项和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是董事会基于当时政策及市场环境等综合因素,通过科学的论证和专家鉴定做出的评估判断,但是受高铁相关制造产业增速放缓的影响,而且该因素在当初项目立项和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无法准确预估,再加上相关产品竞争较为激烈,回款周期长、回款压力增加,同时公司收购的苏州开关二厂与公司在输配电设备制造领域的协同效应逐步体现。

公司董事会综合上述影响,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提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过谨慎的研究决策,决定暂时不对该项目进行大规模的资金投入,而是通过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化产品结构,改进生产工艺,调整目标客户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同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资金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要求,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公共安全等更高利润的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如果高铁相关制造产业得到快速发展、高铁产业市场及行业竞争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高铁相关产品的毛利率提高及回款压力减轻,公司将继续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并取得相应的预期收益。

问题7、报告期内,你公司财务费用为-135.46万元。其中,主要为利息支出减少、利息收入增加,且列入“其他”项目抵减645.59万元。请补充披露“其他”项目的构成情况,并说明抵减财务费用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财务费用“其他”项目明细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费用-135.46万元,列入“手续费及其他”项目抵减645.59万元,其中:政府利息补贴100万元,依据2017年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期收到的利息补贴冲减了财务费用;未确认的融资收益585.79万元,主要是六盘水项目-租赁部分未确认的融资收益冲减形成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8、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25.45万元。请在年报“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部分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详细信息,并说明你公司针对委托理财行为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一、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开关二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二开”)以及公司本部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的资金管理,详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1、表中合计理财本金24,500万元,为滚动本金累计计算(实际理财本金小于24,500万元);2、表中理财本金除了2,000万元由公司本部直接购买以外,其余全部由控股子公司苏二开购买,截止报告期末,上述理财本金期末余额均为零;3、表中理财期限主要以1-3个月为主。

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说明

公司2017年购买理财产品本金(滚动累计金额为24,500万元)占最近一期(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4,158,180,205.14元)的5.89%,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交易(含委托理财)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的标准。

问题9、你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显示,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6,654.04万元,其中“其他往来款”3,290.36万元。请详细说明上述往来款的具体明细、形成原因、涉及事项、款项性质等。

【回复】

公司2017年“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654.04万元,其中收到“其他往来款”3,290.36万元,主要形成原因为收到招标单位退回的投标保证金等。

2017年度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主要事项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18-04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问询函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464 号)。现就该《问询函》的有关问题回复说明公告如下:

问题1、请结合你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名称》的要求,逐条核实、说明你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合理性与合规性。

【回复】

一、公司拟变更证券简称的合理性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战略发展重点是大力发展智慧城市的建设、投资与运营,为了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公司发展战略,全面准确地将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与所处行业相适应,公司拟将证券简称由“中电鑫龙”变更为“中电兴发”,进一步拓展市场,提高公司在智慧城市、公共安全与反恐领域的综合实力、市场竞争力及示范作用;

(二)公司作为目前中国智慧城市和建设行业具有国家保密局、公安部等部委颁发的包括涉密在内“九甲”资质的智慧城市、公共安全与反恐服务商,充分把握国家大力发展智慧城市的市场机遇,专注于智慧城市方向的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专注于智慧城市的建设、投资与运营更加有利于全面拓展在智慧城市领域的业务。公司本次拟变更证券简称,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智慧城市领域中的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增强自身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做强、做大在智慧城市大基础、大政务、大视频以及智慧用能等方面大应用“四大”,提高公司在智慧城市的运行效率并不断精益求精地复制,促进公司在智慧城市业务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等方面的更好发展。

公司认为,本次拟变更证券简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公司所处行业吻合。

二、公司拟变更证券简称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拟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中电兴发”,来源于公司全称“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文证券简称长度未超过4个汉字(8个字节),英文简称 iChinaE ,未超过20个英文字符;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不存在与其他上市公司的证券简称相同或相似,不存在以行业通用名称作为证券简称等情形,不存在含有可能误导投资者的内容和文字,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拟将证券简称由“中电鑫龙”变更为“中电兴发”,同时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相应内容作相应修订事项,已提交且经公司2018年6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公告、《关于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章程修正案以及《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公告文件,并于2018年6月7日在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告;

(三)公司本次拟将证券简称由“中电鑫龙”变更为“中电兴发”事宜,已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名称》和《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号—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5月24日向深交所报备了变更简称所需资料,包括: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申请表、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关于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报备稿)》等文件,并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名称》中关于“提前向交易所申请并交易所反馈无异议后发出召开董事会通知,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等要求办理变更报备、召集召开董事会以及对外披露等事宜;

(四)“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名称”中除上述条款适应外,其他条款不适应本公司拟变更证券简称的说明事项;

公司认为本次拟变更证券简称,履行了必要的报备申请、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变更程序符合规定。

问题2、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一、公司本次仅变更证券简称,即由“中电鑫龙”变更为“中电兴发”,公司全称及证券代码均不变,同时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相应内容作同步修订;

二、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完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管理职能,恪守原则,敬畏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信息披露的客观、公平、公开,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除此之外,公司无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