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家恒景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12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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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购、赎回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2016年12月13日至2018年6月13日。本基金第一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1日,共5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二个封闭期为自2018年6月22日起的18个月。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2)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时,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申购金额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者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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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者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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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采用截位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不足一份基金份额部分的申购资金零头,由销售机构返还给投资者。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率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0.60%,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若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0.60%)=9,940.36元
申购费用=10,000-9,940.36=59.64元
申购份额=9,940.36/1.0500=9,467.01份
若投资者通过场内申购,则该投资者实得申购份额为9,467份,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申购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投资者。退款金额为:
实际净申购金额=9,467×1.0500=9,940.35元
退款金额=10,000-9,940.35-59.64=0.01元
例:某投资者(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0.06%,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若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0.06%)=9,994.00元
申购费用=10,000-9,994.00=6.00元
申购份额=9,994.00/1.0500=9,518.10份
若投资者通过场内申购,则该投资者实得申购份额为9,518份,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申购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投资者。退款金额为:
实际净申购金额=9,518×1.0500=9,993.90元
退款金额=10,000-9,993.90-6.00=0.01元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不设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内赎回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对于持有满一个封闭期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对于申购后在同一开放期内赎回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0%的赎回费,除此之外的赎回费率为0.6%。A类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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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价格=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该笔份额持有时间满一个封闭期,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5=10,500元
赎回费用=0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10,500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500元。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该笔份额为申购后在同一开放期内又赎回,且持有期限为8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6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5=10,500元
赎回费用=10500×0.60%=63元
净赎回金额=10,500-63=10,437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437元。
5.转换业务
5.1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5.2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5.3其它与转换相关的业务事项
(1)目前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和直销电话委托渠道开通与以下基金的转换: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债券,基金代码:161902)、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优选,基金代码:161903)、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万家红利,基金代码:161907)、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添利,基金代码:161908)、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1910)、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180指数,基金代码:519180)、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和谐,基金代码:519181)、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双引擎,基金代码:519183)、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精选,基金代码:519185)、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稳增,基金代码:A类:519186,C类:519187)、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信用恒利,基金代码:A类:519188,C类:519189)、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双利,基金代码:519190)、万家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新利,基金代码:519191)、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货币,基金代码:A类:519508,B类:519507,R类:519501)、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日日薪,基金代码:A类:519511,B类:519512,R类:519513)、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瑞丰,基金代码:A类:001488,C类:001489)、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瑞兴,基金代码:001518)、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品质生活,基金代码:519195)、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新兴蓝筹,基金代码:519196)、万家颐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颐达,基金代码:519197)、万家颐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颐和,基金代码:519198)、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鑫安,基金代码:A类:003329,C类:003330)、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鑫璟,基金代码:A类:003327,C类:003328)、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瑞富,基金代码001530)、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鑫稳,基金代码:A类:003520,C类:003521)、万家家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家享纯债,基金代码:519199)、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鑫丰,基金代码:A 类004079,C 类004080)、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消费成长,基金代码:519193)、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基金代码:519212)、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鑫享纯债,基金代码:A类003747,C类003748)、万家量化睿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量化睿选,基金代码:004641)万家家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家裕债券,基金代码:A 类005313,C类005314)、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家乐债券,基金代码:A 类005311,C类005312)。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委托,万家恒景18个月可与万家货币R类份额、万家日日薪R类份额转换;但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和直销电话委托,万家货币R类份额和万家日日薪R类份额仅可以转入万家恒景18个月,反之不可。
(2)本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最低转出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全部转出时不受此限制。
(3)本公司对通过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和电话委托进行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实施优惠,详情如下:
1)由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的四折。但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高于0.6%时,优惠后申购补差费率不低于0.6%;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低于0.6%时,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执行。
2)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优惠费率之差的四折收取申购费补差。
3)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补差为零。
(4)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具体规则,请参看本基金管理人之前发布的相关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楼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联系人:张婉婉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公众号:wjfund_e)
6.2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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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非直销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6.3场内非直销销售机构
场内非直销销售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会员单位名单: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菁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排名不分先后,以上名单以上交所网站公布为准,将来发生变动的,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非直销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或95538转6)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相关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混合型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