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
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相关业务规则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发布了《关于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并于2018年6月11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发布了《关于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使投资者充分了解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现发布本次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000649”)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个保本周期担保人为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9号文)注册募集,并于2014年7月30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保本周期最长为3年,在每一保本周期内均设置该保本周期的目标收益率,在保本周期运作期间,如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连续15个工作日达到或超过预设目标收益率,则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满足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本基金当前保本周期提前到期(提前到期日距离满足条件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目标收益率为18%,截至2015年5月12日,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已连续15个工作日达到或超过18%,因此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于2015年5月19日提前到期,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4年7月30日至2015年5月19日。
第一个保本周期期满后,由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基金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运作提供保本保证,在符合《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下,本基金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第二个保本周期为自2015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15日止的3年。
鉴于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即将到期,但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确定保障义务人,本基金将不符合避险策略基金的存续条件。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该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的混合型基金,即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转型后,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仍为“000649”。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按照《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现将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操作安排及转型为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保本周期到期处理规则
1、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3个工作日(含第3个工作日),即自2018年6月15日(含)起至2018年6月21日(含)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进行到期操作。
2、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
在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
(1)赎回基金份额;
(2)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3)继续持有变更后的“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部分选择赎回、转换转出或继续持有变更后基金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到期选择,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了继续持有变更后的“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3、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无论持有人采取何种方式作出到期选择,均无需就其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的赎回和转换支付赎回费用和转换费用等交易费用。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转为“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其他费用,适用其所转入基金的费用、费率体系。
4、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和申购费用,其因本次转型而持有的“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从其原份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
5、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的相关业务操作
(1)在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本基金将暂停办理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
(2)基金赎回或转换转出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或转换转出的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3)在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除暂时无法变现的基金财产外,基金管理人应使基金财产保持为现金形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收该期间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二、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1、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还是继续持有变更后的“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其基金份额都适用保本条款。
2、若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在持有到期后赎回基金份额、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或者选择或默认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而相应的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加上其持有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其保本金额(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基金管理人均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补足该差额,担保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作出到期选择,持有人将自行承担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不含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4、保本周期到期的赔付
(1)在发生保本赔付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履行保本差额的支付义务;基金管理人不能全额履行保本差额支付义务的,基金 管理人应于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担保人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需代偿的金额划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内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 持有人。
(2)保本赔付资金到账后,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和支付。
(3)发生赔付的具体操作细则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
三、转型为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运作
1、在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的次日,即2018年6月22日起,“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转型为“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即日起生效。
2、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募集期内认购的基金份额、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选择或默认选择转为变更后的“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转入金额等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为“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在“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前一个工作日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
3、2018年6月22起,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关于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规则请参阅《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本基金转型为“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不影响本基金已有定投协议的正常扣款。投资者如需终止后续的定投交易,需自行取消相关定投协议。
5、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基金费率、收益分配等详见2018年6月8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上的《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本公司网站还将同时发布《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开通情况及其他具体操作事宜详见本公司后续发布的业务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和到期后转型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咨询相关情况。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到期操作和转型安排做适当调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转型后的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转型后的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是避险策略基金,与转型前的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其预期风险高于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
长城久荣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长城久荣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5845,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584号文予以注册,已于2018年6月11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8年6月22日。
截至2018年6月11日, 本基金募集期内募集金额已满足提前结束募集的条件。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长城久荣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城久荣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长城久荣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自2018年6月12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提前结束本次募集。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