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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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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8-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8-064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若公司在2018年6月30日前仍无法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2日开始停牌。公司已于2018年05月02日发布了《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告》,并于2018年05月08日,2018年05月14日,2018年05月21日,2018年05月28日,2018年06月05日发布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进展公告》

现就相关风险事项提示如下:

1 、若公司在2018年06月30日前仍无法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07月02日停牌一天,自2018年07月03日起恢复交易,并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若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前述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将停牌并暂停上市。

3、若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前述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4、若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两个月内披露了前述定期报告,可以在公司披露相关报告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股票交易的申请,若未能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对由于定期报告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1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8-065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度报告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毅达股份”)于2018年4月28日收到上交所《关于中毅达 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第一季报告有关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2018】041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

公司于2018年 5 月 2日发布了《无法再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公告》,为确保财务报告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司争取在6月30日前再一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时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定期报告和披露的要点进行解释说明。并于 6 月30日前发布相关公告。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仍将按照自我披露《无法再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公告》(上证公函【2018】051号)公告的要求,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2017 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进展。

公司将尽快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但不排除最终无法实施既定安排,导致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被暂停上市后两个月内仍然无法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而被终止上市的可能。公司对由于定期报告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1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8-066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

提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6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尊敬的各位董事: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7年11月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

经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6,097,490股,持股比例为24.84%)资格审核后,提名宋欣燃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皓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在收到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发函后,于2018年6月12日以邮件,短信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时通知。

公司董事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对关于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提案进行审议。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1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

宋欣燃:曾用名宋伟宏,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月20日出生, 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会计专业毕业。

1991年6月至1992年8月乌鲁木齐市倚天电子有限公司任会计。

1992年9月至1994年10月乌鲁木齐市博达公司任会计。

1994年10月至1999年11月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倚天实业有限公司法人。

1999年11月至2004年10月在平安保险公司销售、主管。

2004年10月至今经商。

二、独立董事

黄皓辉,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暨南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师职称,

1978.9.28加入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1978.12-1981.12中行兑换科;

1981.12-1982.5会计科;

1982.5-1984.8沙头角中行;

1984.8-1988.1储蓄处;

1988.1-1988.10信用卡处;

1988.10-1992.11信贷统计处;

1992至今国际融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