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收购JW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8-077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收购JW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参与投资的Ascent Brand Limited(简称“优品公司”)2018年5月4日中标Everest Partners Limited(简称“Everest”)拟转让的Pacific Alliance Investment Fund(简称“Pacific Fund”)持有的JW Capital Investment Fund LP(简称“JW基金”)1.25亿美元有限合伙份额(简称“标的份额”,占安世半导体整体原始份额的6%),中标价格16,500.00万美元。优品公司已于2018年5月8日组建尚衡有限公司并由尚衡有限公司受让标的份额,且完成支付2,500.00万美元定金。因定金可以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尚衡有限公司尚需支付的转让价款为14,000.00万美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间接收购JW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0号)。
一、间接收购JW基金份额进展
2018年5月24日,尚衡有限公司完成签署了正式协议《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简称“份额转让协议”)。按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尚衡有限公司将购买Pacific Fund 合计12,500.00万美元的全部有限合伙份额(简称“本次交易”),交易对价为16,500.00万美元,尚衡有限公司尚需支付14,000.00万美元剩余交易价款,交易完成后,尚衡有限公司将持有Pacific Fund 全部权益,从而持有JW基金1.25亿美元有限合伙份额。
截至2018年6月11日,本次交易剩余交易价款14,000.00万美元已支付完毕,本次交易交割完成。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8年6月11日,公司已向营口乾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人民币10,835.02万元,按照公司投资优品公司及尚衡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及出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安世半导体最多2%原始份额的权益。后续其他合伙人如有实缴出资的情况,将稀释前述公司持股比例及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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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提示
1、 本次公司间接收购JW基金份额从而投资安世半导体已经完成,未来本次投资的退出和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后续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8-078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顾琦,董事、财务总监罗金华,董事、副总经理封云飞,董事、副总经理孟灵魁,副总经理董晖,计划于未来6个月内增持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不高于4000万人民币。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
● 相关风险提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顾琦,董事、财务总监罗金华,董事、副总经理封云飞,董事、副总经理孟灵魁,副总经理董晖。
2、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本次增持主体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认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600069)A股股票。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不高于4000万人民币。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将基于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