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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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18-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证券告知函》,需减持董事、高管人员持股及拟减持计划具体如下表: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周益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91,936股,根据公司2017年8月10日披露的《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周益民先生已于2018年1月18日减持股份5万股,该减持计划已于2018年2月7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其中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取得方式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该股份分两期解锁,第二期解锁期已于2016年8月24日届满,并于2016年9月2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益民先生、柴中华先生均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目前,周益民先生、柴中华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周益民先生、柴中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周益民先生、柴中华先生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周益民先生、柴中华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周益民先生、柴中华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周益民先生、柴中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证券告知函》

2、上市公司高管持股及锁定股数表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