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首创证券为旗下
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6月13日起通过首创证券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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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在首创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首创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热线:400-620-0620
公司网址:www.sczq.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国信证券为广发量化
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国信证券为广发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25)的销售机构。投资者自2018年6月13日起可在国信证券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广发集泰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下列销售机构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下列销售机构代理销售广发集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559,C类基金代码:005560)。投资者自2018年6月13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可在下列销售机构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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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下列销售机构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下列销售机构代理销售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64,C类基金代码:002865)。投资者自2018年6月13日起可在下列销售机构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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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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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或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或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20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自2018年6月21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3.2申购费率
申购本基金的所有投资者,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60%,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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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2.1.1、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1.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3.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4.1.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代销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投资者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1.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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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3.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6.1、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6.2、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3、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本公告仅对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2、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7.3、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20日为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2018年6月20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7.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 2018年5月15日在指定媒介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发布了《关于广发汇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关于广发汇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在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广发汇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为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现将具体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变更登记结果
2018年6月12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投资者未赎回的原广发汇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统一变更登记为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完成变更登记后的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代码不变。
自2018年6月13日起(含该日),原广发汇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持有的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情况及其分红方式,分红方式以销售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广发汇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自原广发汇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为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下一工作日起(即2018年6月13日,含该日),《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广发汇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广发汇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中信银行部分
基金产品销售起点的公告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6月13日起,通过中信银行申购、赎回下述基金份额的,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定投单笔最低金额由人民币1元起,账户最低保留份额、转换、单笔赎回份额1份起。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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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具体业务办理以中信银行业务规则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拟购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citicbank.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