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三爱富 公告编号:临2018-036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姚世娴、叶叙群、姚峰英及樟树市睿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通知,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6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买入22,397,24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2018年1月23日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2018年6月13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22,397,241股公司股份,占三爱富股本总数的5.01%。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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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购买公司股票的计划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先后于2018年1月25日披露的《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威亚原股东购买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5)及2018年5月16日披露的《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威亚原股东购买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3)。
特此公告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6月15日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爱富
股票代码:6006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世娴
住所:广东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号
通讯地址: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12号绿地中央广场A1栋13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叙群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枫叶路珠江俊园
通讯地址: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12号绿地中央广场A1栋13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峰英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东逸二街46号
通讯地址: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12号绿地中央广场A1栋13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樟树市睿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府桥路干部小区12栋楼底69号
通讯地址: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12号绿地中央广场A1栋13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姚世娴、叶叙群、姚峰英及樟树市睿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股份变动性质:买入
签署日期:2018年6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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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 姚世娴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姚世娴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广东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号
通讯地址: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12号绿地中央广场A1栋13楼
2、 叶叙群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叶叙群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枫叶路珠江俊园
通讯地址: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12号绿地中央广场A1栋13楼
3、 姚峰英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姚峰英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东逸二街46号
通讯地址: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12号绿地中央广场A1栋13楼
4、睿科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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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睿科投资是是由姚世娴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企业,姚世娴持有该企业44.23%的份额,是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其相关情况如下:
姓名:姚世娴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广东省广东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号
通讯地址: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12号绿地中央广场A1栋13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单个或合计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叶叙群为姚世娴配偶弟弟的配偶,姚峰英为姚世娴的妹妹,睿科投资是由姚世娴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构成了《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八届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2017年12月27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等奥威亚原股东签订的《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重大资产购买协议》及补充协议,本公司将购买资产现金总对价的50%(即9.5亿元)按奥威亚原股东内部各自原所持有的奥威亚的股权比例分别支付至三爱富监管的奥威亚原股东各方指定银行账户,奥威亚原股东于收到上述资金后18个月内(除公司董事会同意延期外)分别按照各自原所持有的奥威亚的股权比例在二级市场择机购买三爱富的股票,但奥威亚原股东购买股票的比例合计不超过三爱富总股本的9%。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上述协议约定买入公司股票所致。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计划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将购买奥威亚100%股权的交易总对价的50%支付至三爱富监管的奥威亚原股东各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披露义务人等奥威亚原股东于收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对价50%后18个月内(除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意延期外)分别按照各自原所持有的奥威亚的股权比例在二级市场择机购买三爱富的股票。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6月13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姚世娴、叶叙群、姚峰英和睿科投资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2018年1月23日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姚世娴、叶叙群、姚峰英和睿科投资均未持有三爱富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2018年6月13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22,397,241股公司股份,占三爱富股本总数的5.01%。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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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卖出公司股票,通过上交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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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世娴
叶叙群
姚峰英
樟树市睿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世娴
日期:2018年6月1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世娴、叶叙群、姚峰英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睿科投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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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世娴
叶叙群
姚峰英
樟树市睿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世娴
日期: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