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公告编号:临2018-05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已
于2017年12月15日发布《香江控股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临2017-085号公告),根据该增持计划,南方香江或其关联方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或协议转让等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即34,006,714股),最高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即68,013,428股)。本次增持计划中的增持股份未设定价格区间,南方香江或其关联方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如下:
1、2018年1月1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股权投资公司”)以其管理的契约型基金——香江汇通一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香江汇通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4,594,84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1,697万元,增持均价约为3.69元/股。
2、2018年1月17日,香江股权投资公司以其管理的契约型基金——香江汇通一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6,232,1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2,235万元,增持均价约为3.59元/股。
3、2018年2月7日,香江股权投资公司以其管理的契约型基金——香江汇通一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1,787,65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53%,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535万元,增持均价约为2.99元/股。
4、2018年2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1,707,35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515万元,增持均价约为3.02元/股。
5、2018年2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28,920,1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5%,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8873万元,增持均价约为3.07元/股。
6、2018年2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2,409,6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1%,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756万元,增持均价约为3.14元/股。
7、2018年2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7,134,59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10%,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2273万元,增持均价约为3.19元/股。
8、2018年2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3,850,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3%,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1231万元,增持均价约为3.20元/股。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情况: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持有公司股份869,725,771股;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13,261,476股;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201,005股;香江股权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4,033,787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同一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657,192,039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3%。
截至本公告日,香江股权投资公司共增持公司股份12,614,651股,南方香江共增持公司股份44,021,985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共增持公司股份56,636,63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65%,超过了增持计划区间的下限,且截至本公告日增持计划区间过半。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持股情况:南方香江持有公司股份913,747,756股;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13,261,476股;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201,005股;香江股权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648,438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同一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713,858,675股,合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398%。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南方香江、香江股权投资公司
(二)增持主体与上市公司关系:南方香江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香江股权投资公司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南方香江与香江股权投资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三) 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南方香江持有公司股份869,725,77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5.58%;香江股权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4,033,78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香江控股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方香江持有的天津森岛宝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森岛鸿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各65%股权,合计交易价为250,164万元。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香江控股重大现金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南方香江基于看好本次交易后香江控股的发展前景以及对香江控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分析判断,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即34,006,714股),最高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即68,013,428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南方香江或其关联方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起未来12个月内。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或其关联方公司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增持计划为南方香江或其关联方的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8年1月16日,香江股权投资公司以其管理的契约型基金——香江汇通一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4,594,84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1,697万元,增持均价约为3.69元/股。
2018年1月17日,香江股权投资公司以其管理的契约型基金——香江汇通一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6,232,1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2,235万元,增持均价约为3.59元/股。
2018年2月7日,香江股权投资公司以其管理的契约型基金——香江汇通一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1,787,65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53%,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535万元,增持均价约为2.99元/股。
2018年2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1,707,35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515万元,增持均价约为3.02元/股。
2018年2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28,920,1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5%,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8873万元,增持均价约为3.07元/股。
2018年2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2,409,6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1%,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756万元,增持均价约为3.14元/股。
2018年2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7,134,59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10%,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2273万元,增持均价约为3.19元/股。
2018年2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3,850,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3%,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1231万元,增持均价约为3.20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香江股权投资公司共增持公司股份12,614,651股,南方香江共增持公司股份44,021,985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共增持公司股份56,636,63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65%,超过了增持计划区间的下限,且截至本公告日增持计划区间过半。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持股情况:南方香江持有公司股份913,747,756股;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13,261,476股;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201,005股;香江股权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648,438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同一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713,858,675股,合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398%。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香江股权投资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