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
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证券代码:601878 编号:2018-03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
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12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8]17号),浙江省国资委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8-03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75,174,84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6月2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3 号)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400股,并于2017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00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3,333,333,4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5名,分别为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振东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朴仁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义乌市博汇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泾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没有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振东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朴仁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义乌市博汇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泾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所持股份锁定12个月。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和《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动有关事项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5]10号),浙江省国资委批准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国有股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义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按规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锁定承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浙商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东兴证券同意浙商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75,174,84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6月26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
注: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124,825,159股,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持有,限售期自上市之日(2017年6月26日)起36个月。
2、“3、其他”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所持股份。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