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43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
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胡丹锋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1、2018年6月11日,胡丹锋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3,3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分为6笔(每笔550,000股)质押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自 2018 年6月12日至 2019 年3月13 日,作为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质押是对胡丹锋先生于2017年3月13日将其持有公司的48,290,200股限售股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解质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截至本公告日,胡丹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8,4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23%,通过其实际控制的杭州昇铁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6%,合计持有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0.29%)。胡丹锋先生此次股份质押后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61,666,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2.6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71%。
二、控股股东质押情况的其他披露事项
1、股份质押的目的
股份质押为对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资金偿还能力
胡丹锋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的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在质押期内,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胡丹锋先生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