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18-024
债券代码:136985 债券简称:17黄金债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2018年6月14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赤峰黄金”)收到股东王国菊的书面通知,王国菊于2018年 6 月11日至6月1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0,423,030股。本次减持前,王国菊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192,644股,系2015年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7%,已于2018年4月17日上市流通。本次减持后,王国菊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769,614股。
根据公司知晓的信息,王国菊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0,558,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5%。王国菊本次减持未能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公司及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规定,构成违规减持。
二、该事项的处理情况
1、公司获知上述信息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披露要求。
2、公司将组织相关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相关股东对本次违规减持的致歉声明
王国菊认识到本次减持属违规行为后,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向公司出具了《致歉声明》:
“因本人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理解不到位,未能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公司及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构成违规减持。
本人对本次减持行为给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的不便,致以诚恳的歉意,恳请各位股东及投资者谅解!今后,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规范意识,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