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珠海市绿色工业服务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672股票简称:东江环保公告编号:2018-42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珠海市绿色工业服务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签署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约定;
2、本次签署的《协议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具体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18年6月13日,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双方就推进珠海市绿色工业服务中心项目投资事宜达成合作意向。根据《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珠海市富山工业园范围内投资建设“珠海市绿色工业服务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作为珠海市富山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之一,将为该工业园及珠海市提供危废处理等环保配套服务。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珠海市富山工业园成立于2009年,位于珠江三角洲西南端,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规划总面积152.53平方公里,致力于打造珠江西岸实体经济发展新平台、产城融合示范区。本协议的签署对方为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是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的综合管理机构,具备良好的信用支付能力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乙方: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本项目生产经营内容及规模拟为:年处置工业危险废物17.5万吨(最终处置种类及规模以环评批复为准)。本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3.8亿元人民币,投资额由甲乙双方认可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核定。
(二) 甲方推荐本项目选址位于珠海富山工业园内,项目占地面积约93380平方米(共约140亩)。(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国土部门的最终核定为准。)
(三) 甲方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并将在项目立项、工商税务登记、报规报建、环评、安评、消防报批等方面对乙方予以全程指导、协助和配合。
(四) 甲方将项目用地按照乙方的项目开展进度和实际需要依法出让给乙方。如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70个日历天内乙方未能获得环评批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如上级政府对本项目规划进行调整,导致本项目无法实现,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 乙方承诺,在取得本项目环评批复后30个日历天内在珠海市富山工业园内注册成立独立法人企业(简称为“拟设立公司”)投资运作本项目,公司在土地挂牌前实缴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乙方的权利义务可由“拟设立公司”概括继受。乙方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相关注册事宜的,甲方单方面有权解除本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富山工业园位于珠江三角洲南部,珠海市西部,地理位置优越,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家用电器产业集群和临港先进制造业,目前正在打造华南地区重要的先进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基地,未来园区将产生较多危险废物。本次签约项目规划拟作为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之一,项目的建设将为富山工业园提供危废处理等环保配套服务,年处理工业固体废物总规模为17.5万吨(最终处置种类及规模以环评批复为准)。通过实施本项目,可承接富山工业园及珠海市的工业废物处理业务,提升公司在珠三角区域的市场占有率;并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在珠三角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的业务链条及核心竞争力,同时与公司于珠海、江门市、佛山市等珠三角现有危废处理项目形成有效协同,完善公司广东省危废处理产业布局,为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积聚后劲并打下坚实基础。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公司建设项目的框架指导性协议,具体投资安排、投资进度等尚不确定;且本项目尚未完成可行性研究分析和决策程序,所涉及的拟投资金额、建设规模均为预估数据。公司将根据未来签订的相关合同,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本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多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尚须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获得协议约定的项目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及生产经营所需的立项、环评、规划、用地、建设施工及经营资质等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能否落地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