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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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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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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考核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和非经常性损益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子公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其所属子公司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子公司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系数(M),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股权激励协议书》执行。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打分,具体如下表所示: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子公司层面系数(M)×个人层面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按照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3个考核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和非经常性损益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子公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子公司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子公司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系数(M),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股权激励协议书》执行。

(3)限制性股票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打分,具体如下表所示: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子公司层面系数(M)×个人层面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按照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

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详见《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1、姚记扑克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姚记扑克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股票来源和种类、激励总量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中的分配、资金来源、授予条件、授予安排、等待/限售期、禁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行权/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如何实施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且姚记扑克承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激励计划即行终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当公司出现终止计划的上述情形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条件或行权/解除限售安排的,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处理,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期权已行权的、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的,所有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已获授权益。对上述事宜不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因返还权益而遭受损失的,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安排,向公司或负有责任的对象进行追偿。

董事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和本激励计划相关安排收回激励对象所得权益。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姚记扑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二)对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1、股权激励计划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股权激励计划在操作程序上具有可行性

本激励计划明确规定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获授、行权/解除限售程序等,这些操作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因此本股权激励计划在操作上是可行性的。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姚记扑克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明确规定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步骤以及发生不同情形时的处理方式,本激励计划具备操作上的可行性。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姚记扑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全部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下列现象: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姚记扑克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1、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权益授出总额度

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授出总额度,符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权益授出额度分配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姚记扑克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权益授出额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本激励计划中明确规定:

“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经核查,截止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财务顾问认为:在姚记扑克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上市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现象。

(六)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的核查意见

1、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时间安排与考核

(1)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中:

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行权。在行权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行权:第一次行权为等待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0%;第二次行权为等待期满后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0%;第三次行权为等待期满后第三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40%。

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行权。在行权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行权:第一次行权为等待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0%;第二次行权为等待期满后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0%;第三次行权为等待期满后第三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40%。

(2)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中:

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解除限售。在解除限售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除限售:第一次解除限售为限售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第二次解除限售为限售期满后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第三次解除限售为限售期满后第三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解除限售。在解除限售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除限售:第一次解除限售为限售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第二次解除限售为限售期满后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第三次解除限售为限售期满后第三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解除限售安排体现了计划的长期性,同时建立了严格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办法,防止短期利益,将股东利益与经营管理层利益紧密地捆绑在一起。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姚记扑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意见

姚记扑克股权激励费用计量、提取与会计核算的建议: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有关规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作为用股权支付的基于股权的薪酬,应该按照在授予时的公允价值在生效期内摊销计入会计报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本财务顾问建议姚记扑克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量、提取和核算,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八)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影响的意见

在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权激励的内在利益机制决定了整个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持续的正面影响:当公司业绩提升造成公司股价上涨时,激励对象获得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成同比例正关联变化。

因此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能够将经营管理者的利益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全体股东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提高和股东权益的增加产生深远且积极的影响。

经分析,本财务顾问认为:从长远看,姚记扑克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正面影响。

(九)对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的意见

姚记扑克股票期权考核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该指标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及企业成长性的最终体现,能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具体数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了实现可能性和对公司员工的激励效果,指标设定合理、科学。

子公司层面于每个考核年度设置年度业绩指标,在达到一定业绩目标的前提下,子公司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整体获授股票期权方可按设定的比例(M)行权。该考核指标能够带动公司各个子公司对业绩的敏感度,积极应对公司提出的业绩条件。

除公司层面及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行权的条件。

经分析,本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与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姚记扑克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所确定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是合理而严密的。

(十)其他

根据激励计划,在行权/解除限售日,激励对象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获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进行行权/解除限售时,除满足业绩考核指标达标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姚记扑克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任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经分析,本财务顾问认为:上述条件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十一)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部分所提供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为了便于论证分析,而从《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概括出来的,可能与原文存在不完全一致之处,请投资者以公司公告原文为准。

2、作为姚记扑克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特请投资者注意,姚记扑克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5、《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6、《关于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经 办 人:秦丽婧

联系电话: 021-52588686

传 真: 021-52583528

联系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639号

邮 编: 200052

经办人:秦丽婧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