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8-016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所投票时间:2018年6月14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时间:2018年6月13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谭旭光先生
6、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27,567.414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6%。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21,690.1839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25%。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9,634.389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712%;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2,055.794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877.230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877.230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四、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后附《潍柴动力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1.审议及批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及批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及批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及批准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及批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及批准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总股本7,997,238,5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决议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期自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有效决议之日止,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决议继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有效决议之日止。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及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派发2018年度中期股息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决议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之前,不时向公司股东支付董事会认为公司盈利情况容许的2018年度中期股息,而无需事先取得股东大会的同意。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6.01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鲁文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鲁文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6.02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吴洪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吴洪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17.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7.01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谭旭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谭旭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7.02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王曰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王曰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7.03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江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江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7.04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张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张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7.05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徐新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徐新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7.06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孙少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孙少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7.07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袁宏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袁宏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7.08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严鉴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严鉴铂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7.09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Gordon Riske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Gordon Riske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7.10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Michael Macht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Michael Macht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18.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8.01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张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张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02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王贡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王贡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03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宁向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宁向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04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李洪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李洪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05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闻道才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闻道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及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进行了计票和监票。
五、 独立董事述职
在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7年度工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8年3月29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兴高、魏晓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
■
■
■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8-01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已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选举马常海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该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马常海先生个人简历
马常海先生,中国籍,1974年4月出生,本公司监事;1997年加入潍坊柴油机厂,历任山东潍柴进出口公司管理部副经理、品牌管理部部长;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香港办事处副主任兼外事管理办公室主任,潍柴动力(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潍柴国际(香港)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潍柴动力(北京)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高级政工师,大学学历。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8-018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下午16时,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五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谭旭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7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董事王曰普、江奎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李洪武,董事张泉、徐新玉均书面委托董事孙少军,董事袁宏明、严鉴铂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宁向东,董事Gordon Riske书面委托董事Michael Macht,独立董事张忠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贡勇对董事会所有议案代为投票。经审查,董事王曰普、江奎、张泉、徐新玉、袁宏明、严鉴铂、Gordon Riske、张忠的授权委托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出席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投票方式表决,合法有效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谭旭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谭旭光先生、王曰普先生、张泉先生、 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袁宏明先生、严鉴铂先生、Michael Macht先生、宁向东先生;谭旭光先生为该委员会主席,Michael Macht先生为该委员会副主席;
审核委员会:王贡勇先生、张忠先生、宁向东先生、 李洪武先生、闻道才先生;王贡勇先生为该委员会主席;
薪酬委员会:谭旭光先生、张忠先生、王贡勇先生; 张忠先生为该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张忠先生、徐新玉先生、王贡勇先生、 李洪武先生;张忠先生为该委员会主席。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同意聘任谭旭光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袁宏明先生、严鉴铂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以上人员中,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 孙少军先生、袁宏明先生、严鉴铂先生的简历详见2018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五、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冯刚先生、佟德辉先生、李绍华先生、任冰冰女士、丁迎东先生、胡浩然先生、张纪元先生、戴立新先生、刘元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六、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戴立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七、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邝焜堂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秘书,聘任徐新玉先生、邝焜堂先生为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的公司授权代表,授权邝焜堂先生为公司于香港接收传票及通知的人士。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八、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丽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个人简历
冯刚先生,中国籍,1964年2月出生,本公司副总裁;1986年加入潍坊柴油机厂,历任潍坊柴油机厂销售总公司技术服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市场管理部常务副部长,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工程师,工学学士,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冯刚先生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4,789,512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佟德辉先生,中国籍,1964年6月出生,本公司副总裁;1985年加入潍坊柴油机厂,历任潍柴动力技术中心副主任、主任,潍柴动力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工学博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山东省人民政府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佟德辉先生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8,210,596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绍华先生,中国籍,1965年10月出生,本公司副总裁;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潍柴动力市场部副部长、营销总公司副总经理,应用工程部部长,潍柴动力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等职务;高级工程师,工学学士。
李绍华先生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300,00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任冰冰女士,中国籍,1965年4月出生,本公司副总裁;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采购管理部副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等职务;高级经济师,经济学研究生。
任冰冰女士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300,00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丁迎东先生,中国籍,1968年9月出生,本公司副总裁;1990年加入潍坊柴油机厂,历任潍坊柴油机厂企业策划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潍柴动力人力资源与企业管理部部长、总裁助理兼运营管理部部长、监事等职;高级经济师,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
丁迎东先生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4,789,516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浩然先生,美国籍,1956年11月出生,本公司副总裁;2014年加入本公司;历任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客座助理教授,雅各布斯车辆系统公司高级工程师、工程经理、高级工程经理,底特律柴油机公司高级工程经理,卡特彼勒公司工程经理,美国伊顿公司首席科学家;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机械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泰山学者蓝色产业计划专家。
胡浩然先生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纪元先生,中国籍,1964年12月出生,本公司副总裁、总设计师;1990年加入潍坊柴油机厂,历任本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首席设计师、总裁助理等职;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工学硕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张纪元先生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860,00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戴立新先生,中国籍,1967年7月出生,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资本运营部部长;1987年加入潍坊柴油机厂,历任潍坊柴油机厂资本运营部副部长、证券部部长等职;高级经济师,大学学历。
戴立新先生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4,789,512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元强先生,中国籍,1971年10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总裁助理兼总工艺师、制造总监、制造部部长、工艺研究院院长;1993年加入潍坊柴油机厂,历任生产部部长助理,制造部副部长、部长,总质量师,中速机厂副厂长,615厂副厂长,重庆潍柴发动机厂副厂长,一号工厂副厂长,615厂厂长,技术改造部部长,生产长,制造工程部部长,WOS精益推进办公室主任等职;工程师,本科学历。
刘元强先生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4,789,512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邝焜堂先生,中国籍,1966年2月出生,本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现任潍柴国际(香港)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于1987年获摩理臣山工业学院颁授会计学文凭,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会员;曾于多家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工作,并拥有逾25年的会计及财务管理经验。
邝焜堂先生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丽女士,中国籍,1984年1月出生,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7月加入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6月调入公司证券部,现任资本运营部部长助理兼证券事务业务经理,经济师,管理学硕士。
王丽女士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8-019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五届一次监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1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6月14日下午17时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鲁文武先生、马常海先生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吴洪伟先生书面委托监事鲁文武先生对监事会所有议案代为投票。本次会议由鲁文武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到会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会成员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投票方式表决,合法有效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鲁文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