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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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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沪深300安中动态策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版)

法定代表人: 林卓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站:www.taichengcaifu.com

123)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名 称: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邮政编码:200010

注册资本: 2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皛

电 话:021-33323998

传 真:021-33323993

124)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null125)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89

传真:021-63333390

126) 中正达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正达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

客服电话:400-6767-523

邮箱:zzwealth@zzwealth.cn

127)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名 称: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邮政编码:100022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董浩

电 话:010-56409010

128)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Wealth Management Co.,Ltd.

英文名称:Shenzhen Fuji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大厦二期418室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邮政编码:518000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网站: www.jinqianwo.cn

服务热线: 0755-83999907

传真电话: 0755-83999926

客服邮箱: fujiwealth@lefu8.com

129) nullnull130)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宁博宇

电 话: 021-20665952

传 真: 021-22066653

131)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站: www.dtfunds.com

132)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雯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133)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间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楼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134) 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全称: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简称:途牛金服

客服电话:4007-999-999转3

网站:http://jr.tuniu.com/

135)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 www.ifastps.com.cn

136)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客服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 www.jnlc.com

137)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卉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

客服电话:400 098 8511 (个人业务)、400 088 8816 (企业业务)

公司网址: http://kenterui.jd.com/

138)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全称: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简称:电盈基金

客服电话:400-100-3391

网站:www.dianyingfund.com

139) 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0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7层

客服电话:400-876-5716

公司网址: www.cmiwm.com

140) 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注册地址:中国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锦康路308号6号楼6楼

141)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42)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注册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办公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客服电话:400-8877-780、023-63986030

网址:www.cfc108.com

143)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皓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144)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称: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国华

注册地址:合肥市芜湖路258号3号楼4、6、7层,6号楼1、2层

办公地址:合肥市芜湖路258号3号楼4、6、7层,6号楼1、2层

客服电话:4008878707

网站:www.hsqh.net

145)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大印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300号上海期货大厦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300号上海期货大厦14层

客服电话:400-885-9999转1

公司网址: www.dzqh.com.cn

146)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剑秋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9楼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9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1288

网址:www.ftol.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68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A座7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876

联系人:韩从慧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吴港平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3000

公司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徐艳、陈军

业务联系人:徐艳、陈军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汇添富沪深300安中动态策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沪深300安中动态策略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以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沪深300安中动态策略指数的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沪深300安中动态策略指数的成份股的组合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绝大部分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成份股在沪深300安中动态策略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沪深300安中动态策略指数的提供者将每月更新指数组合的成分股以及相关权重并通知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管理人将做出对应的调整以便匹配目标指数的配置。当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投资于沪深300安中动态策略指数的成份股的组合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余资产可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采用货币市场工具对基金资产进行流动性管理。在满足安全性和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结合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制定投资策略,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更好地实现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二)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沪深300安中动态策略指数的成份股的组合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3)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0)、(13)、(14)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的,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不受上述相关限制。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安中动态策略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若本基金标的指数发生变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随之变更。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和权重。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指定媒体公告。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于变更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指数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投资组合报告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1.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1.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持仓。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持仓。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图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基金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当年天数,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本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为0.02%。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前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将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0000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该计费期间的收取下限。若当季已计提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累计未达到该计费期间的收取下限,则在当季末一次性补提差额部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指数许可协议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上述计提方式进行合理变更并公告。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变更上述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费率和计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转换为“汇添富沪深300安中动态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后,本基金不再收取指数使用许可费,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托管费。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参见本招募说明书正文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应内容。

2、赎回费用

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参见本招募说明书正文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应内容。

3、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参见本招募说明书正文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应内容。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

二、“二、释义”部分:

增加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流动性受限资产的释义。

三、“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四、“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五、“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六、“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

更新了赎回费率、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和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七、“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投资组合限制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八、“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九、“十二、基金资产估值”部分:

更新了暂停估值的情形。

十、“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

更新了基金定期报告需披露的内容。

十一、“十七、风险揭示”部分:

更新了流动性风险及风险管理方法说明。

十二、“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

根据托管协议更新了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十三、“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增加了2017年11月7日至2018年5月6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