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
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8-050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
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统众国资”)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冻结申请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冻结数量:44,190,000股
冻结日期:2018年6月14日
解冻日期:2021年6月13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统众国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53,815,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2%,本次冻结的股份为44,19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8.73%,占公司总股本的11.58%。本次冻结后累计被冻结股份为44,19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8.73%,占公司总股本的11.58%。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上述股份司法冻结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未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就上述股份司法冻结事项进行进一步的核查,并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