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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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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河北分公司的公告

2018-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45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河北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提高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覆盖率,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拟在河北省设立分公司。2018年6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河北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1、分支机构名称: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注册地:河北省

4、负责人:张杰

5、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电子系统软件及终端产品,智能化机电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燃气行业管理系统软件及智能终端技术,电子系统软件及终端系列产品,智能化机电产品;销售:企业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存在风险及对公司影响

设立河北分公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在河北设立分公司,可以有效利用当地区位优势及资源,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河北分公司设立登记的相关手续。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46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86,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400,004.00 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86,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43,333,350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8年6月11日实施完毕。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86,666,700股变更为130,000,050股,注册资本由86,666,700元变更为130,000,05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针对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和完善: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说明

上述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47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18年6月1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谦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86,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400,004.00 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86,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43,333,350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8年6月11日实施完毕。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86,666,700股变更为130,000,050股,注册资本由86,666,700元变更为130,000,050元。

针对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和完善: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河北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提高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覆盖率,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同意公司在河北省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公司名称、公司性质、经营范围、负责人、注册地址等基本情况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河北分公司设立登记的相关手续。

《关于设立河北分公司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决定于2018年7月2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48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7月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1日下午15:00至2018年7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三楼会议室

(九)会议主持人:黄文谦董事长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6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由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为便于股东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时间为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16: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6月26日(9:00-11:30,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妍、颜冰玮

2、联系电话:0571-88179003

3、传真电话:0571-88179010-8000

4、联系邮箱:zqb@viewshine.cn

5、联系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6、邮政编码:310015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9”

2、投票简称:“威星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7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2、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选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

3、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章。

4、委托人如未对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