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8-036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万年县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年公司”),系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本次为万年公司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发生本次担保前公司无对万年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公司目前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万年公司因投资、建设和运营万年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万年项目”)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人民币14,0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总借款期限为103个月。2018年6月13日,公司和招商银行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2018年保字第7501180508号),自愿为万年公司与招商银行于2018年6月7日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2018年固贷字第7501180508号)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17年4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万年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该事项实施完毕,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担保情况在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议案已于2017年5月5日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万年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20日;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陈营镇正大街12号;法定代表人:朱善银;注册资本3,600万元;营业期限:2017年2月20日至2047年2月19日。万年公司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垃圾焚烧发电,固废处理填埋,农林废弃物处理。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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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证书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方式: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招商银行向债务人提供而未获偿还的贷款、开证/承兑垫款、议付款及/或贴现款由本保证人在本担保书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融资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保证方式:本保证人确认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年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对万年公司贷款进行担保,是根据万年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万年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助于万年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发生对除控股子公司外的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247,355.21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43,858.79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91,214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6.30%。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不可撤销担保书》(2018年保字第7501180508号)
2、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2018年固贷字第7501180508号)
3、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 第四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
5、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6、 万年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7、 万年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