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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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81 证券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18-031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曾犁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罗岚、独立董事李宁、陈琳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钱荣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林丽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投资深圳宝龙创益机房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北京房山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黄猛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方祥勇、曹江玮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81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8-032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18年6月14日在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监事张颂燕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张羽祥先生个人工作变动原因,向监事会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黄猛先生为公司监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设主席1人,目前监事会主席尚缺,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推选张颂燕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