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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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进展公告

2018-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8-064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台海核电,股票代码:002366)自2017年12月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原预计于2018年6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和细节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且本次收购尚需取得法国玛努尔工业集团及其子公司所在国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且要获得工会许可及重要商业合作单位、银行和保理金融机构等的认可,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于原计划时间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7日开市起复牌。

有关上述情况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法国玛努尔工业集团(含在购企业)100%股权。标的资产实际控股股东为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雪欣先生。因此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拟采取现金购买方式,具体交易方式和方案仍在谨慎探讨中,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已与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

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二、复牌后重大资产重组主要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与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深入论证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同时,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相关各项工作均在积极推进中。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及时披露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每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最终方案尚未确定,存在变更或终止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8-065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的通知,其于2018年6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3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长期投资价值的理念。

2.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5月30日起十二个月内。(注:在增持期间内,如存在敏感期、窗口期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则增持期间顺延)。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规模: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前提下,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大股东认为目前股价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被严重低估,承诺本次增持规模至少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本次增持完成后,若大股东认为股价仍未反映公司合理价值,不排除实施进一步增持的计划。

自2018年5月30日起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018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台海集团于2018年5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595,2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686%。

2018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台海集团于2018年6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595,7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687%。

二、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

2、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台海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6%,金额4,861,293.00元。

三、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台海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6,957,362股,通过“华润信托·睿宏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903,282股,通过“陕国投·正灏74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60,63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8,721,2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6789%。本次增持后,台海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7,257,362股,通过“华润信托·睿宏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903,282股,通过“陕国投·正灏74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60,63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9,021,2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7135%。

四、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台海集团本次增持4,861,293.00元,占承诺增持规模至少2亿元人民币的2.4306%。截至本公告日,台海集团合计增持金额24,705,359.31元,占承诺增持计划总额的12.3527%,后续将按照2018年5月30日发布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即增持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台海集团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严格履行增持承诺,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未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情况。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