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3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6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现选举钟宝申先生、李振国先生、刘学文女士、胥大鹏先生、邹宗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大股东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现选举张茹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审议本次议案的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期限三年。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在本次议案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的规定,在本次换届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现选举田高良先生、李寿双先生、郭菊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审议本次议案的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期限三年。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在本次议案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的规定,在本次换届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安排,结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隆乐光伏向中信金融租赁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德乐叶向中信金融租赁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乐昌光伏向中信金融租赁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金立新能源向中信金融租赁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乐牟光伏向中信金融租赁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度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和范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18年度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和范围的公告》。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钟宝申先生简历
钟宝申先生,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兰州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近五年来曾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会长、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阳汇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公司其他各子公司内部任职。
2、李振国先生简历
李振国先生,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兰州大学,研究生学历。近五来来曾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董事、总经理,兼任公司其他各子公司内部任职。
3、刘学文女士简历
刘学文女士,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近五年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
4、胥大鹏先生简历
胥大鹏先生,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学历。近五年来曾任无锡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硅片事业部负责人。
5、邹宗海先生简历
邹宗海先生,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研究生学历。近五年来曾任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组件事业部高级副总裁。
6、张茹敏女士简历
张茹敏女士,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委副主任、企业管理部副经理、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附件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田高良先生简历
田高良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陕西金叶西工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陕西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西安交通大学会计与财务系讲师,副教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隆基股份独立董事;兼任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田高良先生曾发表了多篇国内外财经类著作与论文。
2、李寿双先生简历
李寿双先生,197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硕士学历。曾任职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隆基股份独立董事;兼任金石易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郭菊娥女士简历
郭菊娥女士,196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曾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奖科技贡献二等奖。曾任职于原陕西财经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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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隆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乐光伏”),宁德乐叶光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德乐叶”),襄城县乐昌光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昌光伏”),信阳市金立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立新能源”)和郑州乐牟光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牟光伏”)。
担保数量:公司本次为隆乐光伏、宁德乐叶、乐昌光伏、金立新能源和乐牟光伏向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分别申请办理3,600万元、6,100万元、5,700万元、2,900万元和5,800万元,期限为五年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具体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58亿元和美元1.77亿元(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其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为隆乐光伏、宁德乐叶、乐昌光伏、金立新能源和乐牟光伏向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分别申请办理3,600万元、6,100万元、5,700万元、2,900万元和5,800万元,期限为五年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具体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隆乐光伏向中信金融租赁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德乐叶向中信金融租赁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乐昌光伏向中信金融租赁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金立新能源向中信金融租赁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乐牟光伏向中信金融租赁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2018年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同意自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80亿元且授权董事会在总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以上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州隆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08月15日
2、注册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2号
3、法定代表人:康博纬
4、注册资本:1,15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站建设;太阳能发电站投资;太阳能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售电业务;电力供应。
6、隆乐光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宁德乐叶光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时间:2016年10月14日
2、注册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35号502室
3、法定代表人:康博纬
4、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对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开发、设计、销售;光伏系统运行、维护、售后服务;太阳能发电;电子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的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力工程施工。
6、宁德乐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三)襄城县乐昌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6年10月19日
2、注册地点:襄城县阿里山路北段
3、法定代表人:康博纬
4、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分布式光伏系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设计、销售系统运行维护、售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销售;电力工程施工。
6、乐昌光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信阳市金立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02月24日
2、注册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十八大街富联盛家居创业园
3、法定代表人:彭军
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光伏发电技术研发及应用,光伏设备安装、维护及零部件销售。
6、金立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郑州乐牟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6年12月01日
2、注册地点:郑州市中牟县建设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3、法定代表人:康博纬
4、注册资本:1,9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光伏电站系统的设计、开发、销售及系统运营维护;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
6、乐昌光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和相关方签订的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58亿元和美元1.77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5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8年度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和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担保数量:在2018年度融资类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和授权不变的情况下,调整2018年度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和范围,增加为全资子公司提供2018年度履约类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美元,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签署并执行的合同为准。
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58亿元和美元1.77亿元(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其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对公司2018年度融资类新增担保额度完成了预计和授权(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1月2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现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2018年度融资类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和授权不变的情况下,调整2018年度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和范围,增加为全资子公司提供2018年度履约类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美元。
本次新增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年02月27日
2、注册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A座6层
3、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4、注册资本:10亿元
5、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设计、工程的施工;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隆基乐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
(二)Longi(H.K.)Trading Limited
1、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2日
2、注册地点: 11/F Capital Centre 151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3、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4、注册资本:47,758.06万港币
5、经营范围:单晶硅、多晶硅原料及制品进出口业务。
6、香港隆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LONGI Solar Technologie GmbH
1、成立时间:2017年6月29日
2、注册地点: Frankfurt am Main
3、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4、注册资本:100万欧元
5、经营范围:光伏发电制造领域的单晶硅片、电池及组件的进出口,以及以上货物涉及到的技术服务。
6、德国隆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LONGi Solar Technology (U.S.) Inc.
1、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7日
2、注册地点: 2603 Camino Ramon Suite 423,SanRamon,CA 94583
3、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4、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5、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组件等太阳能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太阳能系统项目的开发、设计、工程施工、系统运行维护;合同能源管理。
6、美国隆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LONGI Solar Technology K.K.
1、成立时间:2016年5月10日
2、注册地点: 东京都千代田区大手町二丁目6番1号
3、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4、注册资本:1亿日元
5、经营范围:与新能源相关的设备开发,制造,进出口以及销售;环境、循环产业;清洁能源的相关产业;与环境相关的咨询业务,以及与上述产业的附带产业。
6、日本隆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预计履约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
1、授权董事长决定每一笔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宜;
2、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履约担保时,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其他全资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使用。
3、超过本次授权履约类担保额度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方签订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调整2018年度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和范围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具体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调整2018年度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和范围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58亿元和美元1.77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6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2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西安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B座八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2日
至2018年7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请详见公司2018年6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8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西安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7月2日(星期一)下午12:30-13:50
(三)登记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西安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B座八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西安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B座八楼会议室
2、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3、邮编:710018
4、联系电话:029-81566863
5、传真:029-84157265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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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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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7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6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现提名戚承军先生、李香菊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在本次议案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日就任,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件。
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戚承军先生简历
戚承军先生,197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近五年来曾任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现任公司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
2、李香菊女士简历
李香菊女士,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曾任陕西财经学院财政系副教授,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副教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隆基股份监事。李香菊女士主要从事税收理论与实务、国际税收等方向的研究,曾主持和参与了多个国家、省市科研项目,并发表了多篇相关著作与论文。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8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做好环境信息披露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上市公司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公司开展了环境信息披露自查工作。根据上述通知,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五节重要事项 第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三)环境信息情况”进行补充。
一、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已披露的环境信息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作为规模性企业,因工艺特性用水、排水量大,隆基股份母公司被环保部门列为国家重点废水监控企业。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备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各类风险源应急预案,制定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已在环保部门备案;实施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严格开展排污监测;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项目环评合法合规有序进行。
公司始终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作为一项基础工作纳入体系管理,通过不断提升工艺水平,加强环保投入和设施维护,确保运营中始终保持最高环保标准。公司已取得各项排污许可,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符合环保管理要求。西安切片工厂南厂区现有生化法污水处理系统一套,日处理能力约800吨,西安切片工厂北厂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量经提标改造后为3,800吨/天,目前处理量2,500吨/天,均运行正常。具体废水排放环境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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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本次补充披露的环境信息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除上述被环境保护部门列为国家重点废水监控企业的环境信息外,现将公司列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地方重点排污单位2017年度环境信息补充如下:
(1)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银川市危废重点监控单位
污染物类别:危险废弃物
主要污染物:废油渣、废树脂
排放方式: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排放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01)
核定排放总量:废油渣:480吨/年废树脂: 5.5吨/年
实际排放总量:2017年度实际排放废油渣480吨、废树脂5.5吨
环保设施及运行情况:按要求建立有1个危险废物库房,运行正常。
(2)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及地方环保局危废重点监管单位
污染物类别:危险废弃物
主要污染物:废油泥
排放方式: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排放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01)
核定排放总量:废油泥85吨/年
实际排放总量:2017年度实际排放废油泥69.9吨,符合排放要求。
环保设施及运行情况:按要求建立有1个危险废物库房,运行正常,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能够满足环保管理的要求,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上述补充的环境信息均属于达标排放,且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公司也将于同日披露《2017 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因本次补充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