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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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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8-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6 证券简称:北巴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25

债券代码:122398 债券简称:15北巴债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28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6月6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5%股份的股东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18年6月1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8年6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阎广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持有本公司55%股份的控股股东,现提出临时提案《关于增补阎广兴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由于公司董事董杰先生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增补阎广兴先生接替董杰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阎广兴先生简历

阎广兴,男,1967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燃料供应分公司经理、兼北京圣洁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阎广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6月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6月28日9点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32号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4层355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28日

至2018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3月26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18年6月14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分别于2018年3月28日、2018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6日

●报备文件

(一)北京公交集团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书面函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应采用累计投票制。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86 证券简称:北巴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26

债券代码:122398 债券简称:15北巴债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5北巴债”公司债券回售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24

●回售简称:北巴回售

●回售价格: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1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8年7月16日

●债券票面利率是否调整:较发行时票面利率4.40%上调60个基点至5.00%

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利率上调选择权,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上调票面利率60个基点至5.00%,即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5.00%并固定不变(注: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为4.40%并固定不变)。

2、根据《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3、本公告仅对“15北巴债”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的有关事宜做简要说明,不构成对回售申报的建议。“15北巴债”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4、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5北巴债”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2018年7月16日。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5北巴债,代码:122398。

3.发行主体: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7亿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8.债券计息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13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7月14日至2018年7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15年7月14日。

10.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7月1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担保方式:本次债券为担保债券,由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信用级别:2018年5月,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次公司债券于2015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2015年7月14日至2018年7月13日)票面利率为4.40%;在存续期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60个基点,即票面利率调整为5.00%,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2018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13日)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代码:100924

2、回售简称:北巴回售

3、回售申报期: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1日

4、回售价格: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以10张(即面值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5、回售申报办法: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必须于回售申报期进行回售申报,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后的票面利率。

6、回售兑付日:2018年7月16日。发行人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为申报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四、回售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发放日:2018年7月16日

2、回售部分的债券付息方案:回售部分债券享有自2017年7月14日至2018年7月13日期间的利息。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4.40%。每手面值1,000元的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4.00元(含税)。

3、付款方式:公司将依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回售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债券持有人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3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32 号

联系人:王婕

联系电话:010-68477383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联系人:朱明强、盛成

联系电话:021-68801565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联系人:高斌

电话:021-38874800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