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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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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公告编号:2018-091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3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孙剑锋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包启发、王斐、曹凤岗、徐经长因紧急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王少平、陈明琼、李方辉、杜建因紧急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武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总裁徐军、财务总监孙栋、副总裁何海燕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徐志豪、邬文昊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徐志豪、邬文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编号:临2018-092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6月15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报告

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陈明先生、牟伟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均有深入了解及参与,且长期于民航及其周边产业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在民航企业管理运营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公司董事会认为陈明先生、牟伟刚先生完全胜任公司副董事长一职,同意选举陈明先生、牟伟刚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陈明先生、牟伟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陈明先生简历

陈明,男,1965 年7月出生,籍贯新疆,中共党员,毕业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于 1994 年加入海航,历任公司市场销售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金鹿公务机有限公司 CEO 兼总经理、海航航空食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董事长、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海航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海航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

附件2:牟伟刚先生简历

牟伟刚,男,1962年11月出生,毕业于空军第一飞行学院。曾任空军某师飞行大队长,空军某师团副参谋长等职。1992年加入海航,历任飞行航务部飞行大队大队长,飞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副总裁、董事、副董事长,海航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海航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