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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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18-034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 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江浩然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刘昊嘉先生、独立董事谭小青先生、高立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伟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斯亮、李洁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经现场见证,北京国枫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18-035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6月15日在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江浩然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的议案》

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选举江浩然先生、吴龙云先生、江斐然先生、张云峰先生、孙卫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江浩然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选举邬丁先生、江斐然先生、孙卫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邬丁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选举毛群女士、吴龙云先生、邬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毛群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选举孙卫军先生、张云峰先生、毛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孙卫军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江浩然先生提名,聘任吴龙云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吴龙云先生提名,聘任张云峰先生、王伟先生、赵再兴先生、张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温健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伟先生、赵再兴先生、张泉先生、温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张云峰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江浩然先生提名,聘任王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所处行业、规模和经营情况,经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现提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固定薪酬(再根据公司的有关制度以及公司的整体业绩给予适当业绩奖励)方案如下:

鉴于董事会秘书王伟先生兼任公司副总裁,按照公司确定的副总裁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会秘书薪酬。

上述薪酬方案如需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6日

附件:

王伟,男,1976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经济师。1999年至2006年任广东科龙集团分公司经理;2006年至2008年任天津松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至2009年任通用咨询(天津)有限公司总监;2010年至今任恒银金融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赵再兴,男,1972年8月出生,北京工业大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4年至2005年任Gemplus中国经理;2005年10月至2009年5月历任恒宝软件副总经理、恒宝股份研发中心总经理、金融支付事业部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10月任恒宝股份副总裁;2012年6月至今任恒银金融副总裁。

张泉,男,1963年9月出生,研究员级高工,南开大学物理系本科。1985年至2008年历任天津航空机电有限公司中心实验室工程师、主任、科技委主任;2010年至今任恒银金融副总裁。

温健,男,1978年2月出生,天津师范大学本科。1999年至2003年任天津内燃机磁电机有限公司会计;2003年至2007年任天津津河电工有限公司会计;2007年至2008年任天津三荣电梯部件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至今历任恒银金融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恒银金融财务负责人。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18-036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6月15日在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参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秦威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秦威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