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43证券简称:天地数码公告编号:2018-014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8年6月18日-2018年6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15:00至2018年6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东湖北路471号杭州润达国际大酒店。
3. 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琼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23人,代表股份23,509,1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92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17人,代表股份23,176,9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41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332,2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077%。
2.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2,213,8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8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2,121,6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4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92,2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09%。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灵芝、李青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3,504,6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209,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7%;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3,504,6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209,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7%;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营业期限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3,504,6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209,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7%;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3,504,6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209,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7%;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