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53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14号)。主要内容如下:
1.按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18年3月修订)》第1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概况:
(1)逐项列明出售资产的名称、类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权属(包括有关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是否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是否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所在地。
(2)该项资产的帐面价值(包括帐面原值、已计提的折旧或准备、帐面净值)和评估价值等;全部资产和负债详细情况,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的说明。如本次出售资产交易还伴随有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的,应披露这些安排的具体内容。
(3)核心资产的历史沿革,近三年又一期的交易或权益变动及评估情况(如有),如相关交易、权益变动评估价值或价格与本次交易评估值或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4)如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应详细介绍该项债权债务发生时的决策程序及该项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债权债务人名称、债权债务金额、期限、发生日期、发生原因等。对转移债务的,还应当说明已经取得债权人的书面认可等。
2. 结合本次交易的筹划时间、筹划过程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的可行性、商业必要性、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
3. 补充披露你公司对标的企业的负债是否提供了担保等承诺,如果你公司仍然需要承担担保等责任,请说明是否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的要求确认预计负债,并披露相关信息,并说明相关担保的后续处理措施。
4. 说明你公司对标的企业是否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存在尚未解决的往来款项,如是,请进一步说明转让标的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后你公司的后续处理措施。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请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于2018年6月22日前报送我部,涉及信息披露事项的,请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要求及时回函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