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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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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所有议案均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6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22日下午14时30分

(2)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15:00至2018年6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15日

6、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出席对象:

(1) 截至2018年6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

公司会议室

9、投票方式的选择: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科鼎实全部或部分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26日上午开市起停牌。根据公司与有关各方初步论证、协商后的意向文件,本次筹划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初步判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要中国证监会审核。

公司原计划于2018年6月8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根据目前工作进展,交易标的已确定,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方案已初步达成一致,但交易涉及部分交易对手方仍需一定的时间就方案的具体细节与交易对方及相关各方进行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现公司预计无法在上述期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本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18年5月28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分别由730,545,885元、730,545,885股增加至876,655,062元、876,655,062股。

根据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本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6月21日下午5点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18年6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

公司会议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

公司会议室

邮编:100055

电话:010-64740711

传真:010-63300361-8062

联系人:田晓楠

2、会议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网络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1;

2、投票简称:京蓝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2)填报表决意见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6 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6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