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8—056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增强参股子公司宜昌星兴蓝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兴蓝天”)资本实力,加快推进星兴蓝天在建的29万吨/年合成氨项目,经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与宜昌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城投”)、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富投资”)共同对星兴蓝天增资35,000万元,其中公司按照49%的持股比例增资17,1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星兴蓝天注册资本达到6亿元,其中公司认缴注册资本29,4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0)。
近日,公司已与宜昌城投、同富投资签订《宜昌星兴蓝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宜昌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标的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公司名称:宜昌星兴蓝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枝城镇兴宜大道66号
3.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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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增资情况
三方一致同意将星兴蓝天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三方首期共同实缴出资30,000万元。
5.公司增资完成后的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及出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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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可调整实际出资时间。
6.公司治理结构
增资完成后,三方同意改选星兴蓝天董事会和管理层,星兴蓝天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总监等。改选后的星兴蓝天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甲方推荐3名,乙方推荐1名,丙方推荐1名。董事长及总经理由甲方推荐的人员担任,财务总监由乙方推荐的人员担任。
7.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订,协议三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未按期实缴增资款的,应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守约方损失。
8.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9.未尽事宜
本协议为三方就本次增资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三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于协议三方盖章、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非经三方一致通过,不得终止本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