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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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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8-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55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权比例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8年6月19日,公司接到王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蒋宁先生、刘昀先生、许德怀先生通知,王靖先生、蒋宁先生、刘昀先生、许德怀先生将于近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对2017年9月26日收盘后公司登记在册的除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认购方之外的全体股东进行补偿。本次业绩补偿的方式为无偿赠予股份,详情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靖先生持有公司1,011,112,11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58%。本次权益变动后,王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56,621,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0%。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上述股权比例减少涉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述无偿赠予的股份将以每10股获赠1.61股的比例,无偿赠予给2017年9月26日收盘后公司登记在册的除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认购方之外的全体股东,具体划转及到账日期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的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信威集团

股票代码:600485

签署日期:2018年6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章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王靖先生、蒋宁先生、刘昀先生、许德怀先生为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提高决策效率,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3年9月15日签署《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简称“《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各方在行使股东权利的相关事项上保持一致,如各方意见有分歧时,各方同意最终以王靖先生意见为准。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信威集团股份1,203,970,042股,占信威集团总股本的41.18%。王靖先生及其原一致行动人蒋宁先生、刘昀先生、许德怀先生将以每10股送1.61股的比例,对2017年9月26日收盘后信威集团登记在册的除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认购方以外的全体股东无偿赠予股份。本次无偿赠予股份将按照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操作,具体划转及到账日期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的时间为准。

二、本次权益变动之后,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信威集团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靖先生、蒋宁先生、刘昀先生、许德怀先生将于近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给2017年9月26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无偿划转股份进行业绩补偿。此外,王靖先生预计未来12个月内可能会通过认购信威集团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的方式增持信威集团股份,王靖先生未来12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刘昀先生、许德怀先生预计未来12个月内不会增持或减持相应股数。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信威集团股份1,203,970,042股,占信威集团总股本的41.1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王靖先生及其原一致行动人蒋宁先生、刘昀先生、许德怀先生将以每10股送1.61股的比例,对2017年9月26日收盘后信威集团登记在册的除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认购方以外的全体股东无偿赠予股份。本次无偿赠予股份将按照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操作,具体划转及到账日期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的时间为准。业绩补偿后,王靖先生仍为信威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蒋宁先生、刘昀先生、许德怀先生合计持有信威集团股份1,022,675,260股,占信威集团总股本的34.98%。

三、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质押的情况如下表: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2014年,中创信测发行股份购买北京信威57位股东持有的北京信威95.61%的股份,其中,如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王靖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4年7月30日就上述权益变动披露了《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情况如下表: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信威集团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信威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2802618

联系人:王 铮 李宏洋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靖、蒋宁、刘昀、许德怀

日期:2018年6月1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王靖、蒋宁、刘昀、许德怀

日期:2018年6月19日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信威集团

股票代码:600485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靖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群芳园一区3号院2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7号楼信威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权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18年6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章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对2017年9月26日收盘后信威集团登记在册的除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认购方之外的全体股东进行补偿。本次业绩补偿的方式为无偿赠予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信威集团856,621,131股,占信威集团总股本的29.30%。王靖先生预计未来12个月内会通过认购信威集团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的方式增持信威集团股份,王靖先生未来12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靖先生持有信威集团股份1,011,112,119股,占信威集团总股本的34.5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王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蒋宁先生、刘昀先生、许德怀先生将以每10股送1.61股的比例,对2017年9月26日收盘后信威集团登记在册的除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认购方以外的全体股东无偿赠予股份。本次无偿赠予股份将按照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操作,具体划转及到账日期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的时间为准。

三、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质押的情况如下表: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2014年,中创信测发行股份购买北京信威57位股东持有的北京信威95.61%的股份,其中,如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王靖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4年7月30日就上述权益变动披露了《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情况如下表: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信威集团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信威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2802618

联系人:王 铮 李宏洋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靖

日期:2018年6月1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王靖

日期: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