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批文到期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公告编号:2018-072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批文到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23日,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56号,核准日期为2017年6月19日),核准公司向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按照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办理。但由于资本市场的变化,自取得核准文件以来,公司股票价格较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有一定差距,公司未能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完成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事宜。遵照上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