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8-43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6月19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韧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本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整,额度期限1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需求,授信品种包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信用。

具体获批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期限2年,用于生产经营周转,担保方式:信用。

具体获批额度以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审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

(三)、《关于为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绿洲”)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期限3年,用于厦门绿洲生产经营周转,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获批额度、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厦门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属于2017年6月26日股东大会批准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对外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8-44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6月19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岸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补选赵学超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张岸力先生于近日向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张岸力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股东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张岸力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公司监事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张岸力先生的辞职报告需在新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张岸力先生仍将履行监事职务。

经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名,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推选赵学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选举赵学超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具体简历详见附件。

因本次只选举一名监事,将不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监事改选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20日

附件:简历

赵学超先生,1971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中人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东省广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派驻监事会工作组第一工作组组长。

截止本公告日,赵学超先生除在公司5%以上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任职外,其未与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8-45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此次担保为预计新增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鉴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预计新增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如下担保:

1、本公司预计新增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20亿元(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 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具体预计情况详见下文;

2、从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审批相关担保事宜,并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就与提供担保有关及实行提供担保的一切具体事项作出安排,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本次《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经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再生资源”)

成立时间:2006年9月30日

注册地点:韶关市翁源县铁龙林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873.35万元

主营业务:工业废水处理、危险废弃物焚烧处理、含锌、含铅、含铜尾矿的处置、销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韶关再生资源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675,739,208.71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69,872,687.02元,净资产人民币205,866,521.69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939,845.73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781,639.24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韶关再生资源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687,749,849.75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86,192,992.74元,净资产人民币201,556,856.71元;2018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264,473.23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309,664.98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力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信服务”)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11日

注册地点:香港荃湾横窝仔街28-34号利兴强中心16楼B室

注册资本:港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市政废物收集业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力信服务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18,524,299.19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4,722,367.36元,净资产人民币3,801,931.83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254,360.77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63,210.83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力信服务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17,242,638.08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4,240,180.69元,净资产人民币3,002,457.39元;2018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781,001.39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99,474.44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江环保(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力信服务100%股权,本公司透过香港东江持有其100%股权。

3、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绿洲”)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13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诗林中路51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主营业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处理。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厦门绿洲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407,567,385.47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88,747,467.22元,净资产人民币218,819,918.25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0,116,539.08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99,854.84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厦门绿洲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417,333,994.12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93,970,722.55元,净资产人民币223,363,271.57元;2018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2,842,265.66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543,353.32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

4、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东江”)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17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诗林中路518号之一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 万元

主营业务: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治理(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厦门东江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174,177,903.88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1,393,713.36元,净资产人民币132,784,190.52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5,038,020.58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77,270.42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厦门东江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185,236,091.61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6,847,343.15元,净资产人民币138,388,748.46元;2018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4,931,836.13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604,557.94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

5、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绿洲”)

成立时间:2012年3月28日

注册地点:南平市南福路2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含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其他危险废物,不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福建绿洲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91,849,194.26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7,991,108.48元,净资产人民币53,858,085.78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5,824,577.01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469,351.57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福建绿洲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111,945,260.72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1,737,886.20元,净资产人民币60,207,374.52元;2018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513,871.01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349,288.74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厦门东江持有福建绿洲100%股权,本公司透过厦门东江间接持有福建绿洲60%股权。

6、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东江”)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3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丰城市孙渡街道循环经济园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江西东江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320,589,871.69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86,205,006.67元,净资产人民币134,384,865.02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0,592,853.18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1,646,307.71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江西东江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274,726,624.04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33,377,405.21元,净资产人民币141,349,218.83元;2018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6,689,647.11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964,353.81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德斯环保”)

成立时间:2013年6月8日

注册地点:曹妃甸区中小企业园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13,300万元

主营业务:环保项目的咨询、设计;环保设备制造、安装;环保工程承包;环保设施运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万德斯环保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49,283,566.29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01,723.89元,净资产人民币49,181,842.40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7,924.48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万德斯环保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49,394,479.32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12,636.92元,净资产人民币49,181,842.40元;2018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0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80%股权。

8、江苏东恒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恒环境”)

成立时间:2011年8月26日

注册地点:句容市郭庄镇空港新区1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571.8875万元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转化、推广;实业投资与管理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东恒环境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228,014,336.03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64,875,180.72元,净资产人民币63,139,155.31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416,284.59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7,124.77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东恒环境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233,612,260.94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70,333,691.25元,净资产人民币63,278,569.69元;2018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50,559.05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9,414.38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56.25%股权。

9、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海固废”)

成立时间:2002年11月14日

注册地点: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

注册资本:人民币870万元

主营业务:工业废物处理处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沿海固废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163,899,656.44元,负债总额人民币94,301,547.79元,净资产人民币69,598,108.65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1,013,330.59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549,040.77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沿海固废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190,643,194.91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25,891,393.53元,净资产人民币64,751,801.38元;2018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812,426.87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121,015.21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75%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或本公司上述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与贷款机构签订担保协议。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授信额度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本公司亦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余股东提供相应反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6,193.2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8-4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绿洲”)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期限3年,用于厦门绿洲生产经营周转,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获批额度、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厦门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属于2017年6月26日股东大会批准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13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诗林中路51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主营业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处理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厦门绿洲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407,567,385.47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88,747,467.22元,净资产人民币218,819,918.25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0,116,539.08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99,854.84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厦门绿洲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417,333,994.12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93,970,722.55元,净资产人民币223,363,271.57元;2018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2,842,265.66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543,353.32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厦门绿洲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在对其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相关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司为厦门绿洲提供担保,有助于厦门绿洲生产经营周转,符合公平原则,保障了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91,193.2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10%,本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