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8-037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8年5月1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红派息方案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分红派息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95,56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转增2股。预计转增股本19,112,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4,672,000股。
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实施并完成了366万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33),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95,560,000股增至99,220,000股,因此,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总股本为99,220,000股,分配比例无需调整;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回购账户。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9,22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9,064,000股。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6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6月2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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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权益分派完成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19,064,000股摊薄计算,2017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891元;
2、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公司股东毕心德、毕于东、毕松羚、杨宝銮、邱建军、毕耜新及毕文娟已承诺最低减持价,其减持价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上述股东最低减持价调整为不低于8.09元/股;
具体计算为:
(1)公司2016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95,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4,334,000.00元。
调整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9.76元/股。
计算公式:减持价格=首发价格每股9.91元—每股派息0.15元
(2)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5,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4,778,000.00元。
调整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9.71元/股。
计算公式:减持价格=调整后的首发价格每股9.76元—每股派息0.05元
(3)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92,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调整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8.09元/股。
计算公式:减持价格=调整后的首发价格每股9.71元/1.2
3、“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已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方案所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本次转增股本后,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由3,660,000股调整为4,392,000股,回购价格由11.36元调整为9.47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999号
咨询联系人:毕松羚、户莉莉
咨询电话:0533-6696036
传真电话:0533-6696036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