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45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平治JLC1,期权代码:036290,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4日期间,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4月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4月11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6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86.31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10人,均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6.30元/股;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安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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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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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净利润”指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2017年净利润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利润为准,下同。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期权份额由公司统一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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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 期权简称:平治JLC1
2. 期权代码:036290
3. 期权授予登记名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86.31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10人,均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期权授予登记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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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四、本次股票期权计划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公司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使其勤勉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46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8年6月8日
2、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确定首次授予数量为36.99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为10人。
3、授予价格:28.07元/股。
4、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股票。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6、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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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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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净利润”指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亦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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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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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1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52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8年6月13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截至2018年6月13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10,383,095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69,9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0,013,195元。截至2018年6月13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369,9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20,369,900元。
三、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股份授予日为2018年6月8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22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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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120,369,9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收益为0.81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120,000,000股增 加至120,369,9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郭庆先生在本次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31,8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6.51%,本次授予完成后,郭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806,000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变更为26.42%。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