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 5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5月 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之后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撤回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
公司今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8]297 号),根据《行政许可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