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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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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19日—2018年6月20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15:00 至2018年6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蓬莱市南关路2-3号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孙希民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投资者共计17人,代表的股份为144,644,7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8882%;其中,中小投资者11人,代表的股份为16,796,7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610%。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9名,代表的股份为129,933,2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0177%。

(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的股份为14,711,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706%。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9、股权登记日

2018年6月12日(星期二)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孙希民和孙宪法对所有议案回避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07,0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15,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78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6,807,0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15,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78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6,807,0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15,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78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6,807,0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15,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78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6,807,0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15,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78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6,807,0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15,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78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6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6,807,0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15,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78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7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6,807,0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15,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78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6,807,0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15,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78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6,807,0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15,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78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6,807,0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15,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78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07,0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15,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78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07,0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15,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78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与孙宪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07,0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15,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78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作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07,0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15,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78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07,0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15,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78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07,0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15,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78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07,0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15,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78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魏栋梁律师、高倩律师发表意见: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