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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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2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044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2302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崔之火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董事长崔之火、董事张辉出席会议;董事吕彦东、独立董事张其秀、独立董事丁以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高欣出席会议;监事会主席姜毅、监事梁琴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郑金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卫丰、戴伟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未包含《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045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辞职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郑金女士及公司财务总监朱士民先生的辞职报告。郑金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其他职务;朱士民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郑金女士、朱士民先生在任职期间内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的聘任工作,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正常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证券代码:600532 公告编号:2018-046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6月20日16时0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2302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五)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俞倪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关于选举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现公司全体董事拟推选俞倪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关于选举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鉴于公司新任董事的选举工作已经完成,现拟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选举俞倪荣先生、郝军先生、卢奋奇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俞倪荣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选举郝军先生、刘文新先生、俞倪荣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郝军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选举刘文新先生、郝军先生、俞倪荣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刘文新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选举郝军先生、刘文新先生、俞倪荣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郝军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四)关于聘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鉴于公司原总经理崔之火先生已经辞去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现决定聘任俞倪荣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五)关于聘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鉴于公司原财务总监朱士民先生已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公司董事会现决定聘任李存龙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六)关于聘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鉴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郑金女士已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现决定聘任顾铁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证券代码:600532 公告编号:2018-047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6月20日16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2302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全体监事共同推举郭伟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豁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二)关于选举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以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现公司全体监事拟推选郭伟亮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048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已累计达到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近日,有媒体刊登《诉讼牵出代持关系 “中技系”大量交易真实性存疑》的报道,目前公司正积极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15日至6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已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近日,有媒体刊登《诉讼牵出代持关系 “中技系”大量交易真实性存疑》的报道,目前公司正积极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和与相关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所有关于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