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临2018-02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名,截至2018年6月20日,共收到董事表决票9份,全体董事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18-026)。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王昱人女士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公司董事会聘任谭汇泓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临2018-027)。
七、《关于使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经营层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无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之日起一年以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临2018-029)。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临2018-02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就《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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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临2018-02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昱人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有关规定,王昱人女士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王昱人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谭汇泓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谭汇泓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要求。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谭汇泓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并通过审核。谭汇泓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谭汇泓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谭汇泓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谭汇泓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谭汇泓简历
谭汇泓,经济学硕士,中级经济师,具有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曾在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职,现任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临2018-028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5名,截至2018年6月20日,共收到监事表决票5份,全体监事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公告编号:临2018-029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5188号2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6日
至2018年7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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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6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6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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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符合登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上海股票帐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登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上海股票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委托人上海股票帐户、委托人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日以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后请确认)。
2、登记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104室)
3、登记时间:
2018年7月4日上午 8:30—11:00 下午 1:30—3:00
六、 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 梁志鹏
2、联系电话: 0431-84644225
3、传 真: 0431-84630809
4、邮 编: 130031
5、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股东上海股票帐户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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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