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8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相关情况详见2018年6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18年6月7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上述激励对象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16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告栏张贴;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5、公示结果:截至2018年6月16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核查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坤航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担任的职务等。
三、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公司监事会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为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任职的核心管理层及骨干,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