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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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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7证券简称:海通证券公告编号:2018-03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好望角大饭店五楼周鸣厅(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500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周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9人,董事许建国先生、独立董事冯仑先生、肖遂宁先生、林家礼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11人,出席6人,监事吴红伟先生、程峰先生、陈辉峰先生、宋春风先生、李林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姜诚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监票人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见证律师以及高伟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权益类、非权益类投资资产配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与法国巴黎投资管理BE控股公司及其相关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2议案名称: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与上海盛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3议案名称: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等其它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4议案名称: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认可、分配或发行A股及/或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1.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5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7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10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因公司不存在5%以上的股东,因此持股5%以下的股东表决情况同上。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8及议案15、议案17为普通决议案,以上议案均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议案9至议案14及议案16为特别决议案,以上议案均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会议还听取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呈的第8.01、8.02、8.03及8.04项普通决议案须由在该等决议案中无重大权益的股东投票。据本公司合理查询后所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等其它关联法人,即公司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报业集团和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685,010,099股A股)应对第8.03项普通决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吴霖律师、崔少梅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以上两位律师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