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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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5证券简称:东方航空公告编号:临2018-05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21日星期四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迎宾一路368号上海国际机场宾馆二楼四季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绍勇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全部议案,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先生、副董事长马须伦先生,董事李养民先生、顾佳丹先生、唐兵先生、田留文先生、职工董事袁骏先生,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马蔚华先生、邵瑞庆先生、蔡洪平先生出席了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席晟先生,监事巴胜基先生、胡际东先生、冯金雄先生、贾绍军先生出席了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汪健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公司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5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议案6至8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4和5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巍、程其旭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2017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被委任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