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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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保实业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银团申请30亿元贷款,就本次融资,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5.15亿元。具体事宜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14亿元贷款,就本次融资,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7.14亿元。具体事宜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8-075号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与江西棕榈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拟合作投资江西省内生态旅游型房地产项目(包括住宅和商业项目),且拟成立由双方作为股东的住宅和商业项目公司。为顺利推进本次合作事项的进展,公司拟向江西棕榈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8-076号公告《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1、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保实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银团申请30亿元贷款,就上述融资,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5.15亿元。具体事宜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2、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14亿元贷款,就上述融资,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7.14亿元。具体事宜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滨保实业和滨宏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实际使用额度和剩余额度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滨保实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9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178号51009

3、法定代表人:张洪力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

6、与公司关联关系:滨保实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50%的股权。

7、滨保实业系杭政储出(2017)59号地块的开发主体。

(二)杭州滨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5月29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新湾街道新宏路68号一楼

3、法定代表人:朱慧明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6、与公司关联关系:滨宏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7、滨宏公司系杭大江东[2017]8号地块的开发主体。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为滨保实业本次融资担保金额为15.15亿元。为滨宏公司本次融资担保金额为7.14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滨保实业和滨宏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滨保实业和滨宏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滨保实业和滨宏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62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7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西棕榈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文旅”)拟合作投资江西省内生态旅游型房地产项目(包括住宅和商业项目),且拟成立由双方作为股东的住宅和商业项目公司。为顺利推进本次合作事项的进展,公司拟向棕榈文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江西棕榈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财务资助用途:用于江西省内生态旅游型房地产项目的相关投入,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保证金、土地出让金和项目运营资金。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棕榈文旅不得改变借款用途,不得将资金转借或提供给其他方使用。

5、财务资助期限及利率:

1)财务资助的起始日为公司实际提供财务资助的时间,财务资助的最迟还款期限为2020年6月18日。

2)若有关土地摘牌成功、项目公司成立且公司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后,财务资助款中用于支付土地保证金、土地出让金的部分转化为公司对项目公司的借款,并由项目公司还本付息。

3)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按12%的年化利率收取利息。

6、风险控制措施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棕榈文旅75%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为棕榈文旅债务的履行提供质押担保。

2)棕榈文旅承诺:在获取房地产项目后,棕榈文旅将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棕榈文旅承诺届时将以其持有项目公司75%的股权为棕榈文旅债务的履行提供质押担保。棕榈文旅应当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的30天内,签署《股权出质质权合同》,并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7、审批程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的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实施期限自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 2019 年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在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于2018年6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棕榈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3日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辛明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春江大道5号1幢106号

7、经营范围: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经营;旅游景区项目投资与开发;旅游咨询、旅游顾问服务;旅游委托策划、旅游文化推广、营销策划推广;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景区游览服务;产业策划运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城镇化建设投资;城镇及城市基础设施的设计、配套设计施工;生态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水处理;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园林养护;景观设计、城乡规划设计、工程监理;会议与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管理咨询;网络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棕榈文旅2017年度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9、公司与棕榈文旅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措施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棕榈文旅75%的股权及派生的权益为棕榈文旅债务的履行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一切权利。

棕榈文旅的基本情况见上述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2)棕榈文旅承诺:在获取房地产项目后,棕榈文旅将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棕榈文旅承诺届时将以其持有项目公司75%的股权为棕榈文旅债务的履行提供质押担保。棕榈文旅应当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的30天内,签署《股权出质质权合同》,并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累计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390,379.01万元。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435,274.36万元。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用自有资金向棕榈文旅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合作事项顺利推进。本次财务资助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合作事项顺利推进,同时也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我们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下列期间: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二)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贷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