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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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18-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8-056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18)京0105民初36823号、(2018)京0105民初36828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8年5月,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纠纷向法院起诉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和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弘高中太”)并被受理,诉讼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二、诉讼的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公司起诉弘高慧目案件

1、被告弘高慧目于2018年7月6日之前将其持有的70,782,809 股公司的股份以1元对价转让给公司;

2、被告弘高慧目于2018年7月6日之前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10,000,000 元;

3、若被告弘高慧目未能履行上述第1项,则被告弘高中太将其持有的70,782,809股公司的股份以1元对价转让给公司;

4、各方别无争议。

案件受理费40,900元,由被告弘高慧目、弘高中太负担(于2018年7月6日之前向公司支付)。

(二)公司起诉弘高中太案件

1、被告弘高中太于2018年7月6日之前将其持有的68,421,084 股公司的股份以1元对价转让给公司;

2、被告弘高中太于2018年7月6日之前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6,842,109 元;

3、被告弘高中太于2018年7月6日之前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0,000 元;

4、若被告弘高中太未能履行上述第1项,则被告弘高慧目将其持有的68,421,084 股公司的股份以1元对价转让给公司;

5、被告弘高慧目对被告弘高中太的上述第2项给付义务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各方别无争议。

案件受理费61,426元,由被告弘高慧目、弘高中太负担(于2018年7月6日之前向公司支付)。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持有公司的股份目前被司法冻结,公司将敦促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尽快办理解冻事宜,以利于本调解书的执行。调解书的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有待于诉讼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8)京0105民初36823号、(2018)京0105民初36828号]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