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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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2018-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大股东艾比湖总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发出通知,计划于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8月23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018年6月22日,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湖总公司”)通知,艾比湖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已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大股东艾比湖总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发出通知,计划于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8月23日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在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自筹资金方式择机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二、 增持计划完成的情况

(一) 增持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二) 增持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三) 具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艾比湖总公司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6月2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为2009.96万元,增持股份4,967,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 %,本次增持前艾比湖总公司股份数量为193,635,7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2%。本次增持后,艾比湖总公司股份数量达到198,602,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艾比湖总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艾比湖总公司控股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