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199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群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符合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张光远先生及李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卢中华先生及韩保进先生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做了会议记录;公司其他高管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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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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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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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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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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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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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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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六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议案三、六、七、八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聂梦龙、许玉龙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3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在2018年6月20日、6月21日、6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近期股票价格跌幅较大,但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请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在2018年6月20日、6月21日、6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近期股票价格跌幅较大,但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请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
2、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未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三、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如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