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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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9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投资基金合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复成和帆一号契约型基金(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投资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子公司西安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新能源”)的股权及债权,用于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该投资基金首期募集金额为3亿元,其中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份额持有人认购22,500万元,公司作为劣后级份额持有人认购7,500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6年12月3日和2017年1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2018年6月20日,本公司持有隆基新能源78.57%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浙银复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复成”或“甲方”)持有隆基新能源21.43%的股权。

为了更好的推进分布式业务发展,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与浙银复成签订了股权购买协议,并将股权购买款3亿元支付给复成和帆一号契约型基金,用于购回浙银复成持有隆基新能源21.43%的股权;同时,公司于当日办理了持有上述投资基金份额(7,500万份)赎回业务,对应赎回金额7,500万元。

股权购买协议签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二、股权购买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目标股权

浙银复成持有隆基新能源21.43%的股权。

(二)购买价款

目标股权购买价格为3亿元人民币。

(三)目标股权的变更登记事项

1、在乙方向甲方付清目标股权购买价款后的约定时间内,乙方应办理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予以配合。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目标股权购买价款之前,甲方仍对目标股权全部享有完整、绝对的权利,并且乙方不得要求办理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乙方付清全部目标股权购买价款之后,无论是否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目标股权即归属乙方所有。

(四)违约责任

1、违约方应赔偿由其违约造成的其他方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引起的法律责任。

2、如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目标股权购买价款的,则乙方除应向甲方继续履行款项支付义务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约定的逾期利息或违约金。

3、若本协议项下的逾期利息/违约金无法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未能弥补部分)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六)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公司将密切关注与投资基金合作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1012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0号

债券代码:136264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先生关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质押解除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李春安先生已于2018年6月21日将原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原质押情况请详见公司2016年12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鉴于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实际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1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2018年5月31日总股本(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0.50%,上述相关解质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李春安先生持有公司306,179,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7%。此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李春安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56,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8.29%,占公司总股本的2.01%。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1012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1号

债券代码:136264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延期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关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延期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李振国先生已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延期购回业务,将原质押给国信证券的23,7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办理了延期购回交易,延期后质押期限自原质押初始交易日(2017年6月14日)累计729天,延期购回日为2019年6月13日,鉴于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实际延期质押股份数量为33,180,000股,本次办理质押延期购回的股份占公司2018年5月31日总股本(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1.19%,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418,824,6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此次股份延期质押后,李振国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255,136,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0.92%,占公司总股本的9.14%。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