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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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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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3日
关于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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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恢复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具体指取消对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300万元(不含300万元)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限制。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曾于2018年6月1日发布《关于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宣布自2018年6月4日起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300万元(不含300万元)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本基金将于2018年6月26日当日起恢复正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 、010-66555662;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3日
关于泰达宏利启惠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
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达宏利启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启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6月22日,并于2018年6月23日进入清算程序。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启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004003/C类00400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泰达宏利启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启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约定: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至2018年6月22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本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为2018年6月22日,自2018年6月23日(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二)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公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基金财产清算中的事项说明
(一)停牌证券
若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则本基金可能需要进行多次清算。
(二)结算备付金、保证金及应收利息
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最低结算备付金和交易席位保证金,以及清算期间产生的应收利息等,该垫付资金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收回款项、结息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五、特别提示
1、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2、投资者可以登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或拨打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698-88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3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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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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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6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5)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18年6月25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6)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自红利发放日起计算。
7)咨询办法
(1)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东莞银行、宁波银行、渤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温州银行、包商银行、邮储银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及各大券商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
(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3日
关于泰达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延长
募集期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泰达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6099)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593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18年6月22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时间截止日为2018年6月25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泰达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泰达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18年9月21日,即2018年9月21日为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2018年6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泰达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泰达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投资人也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6 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