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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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8-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8-060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学勇先生的通知,获悉他们将持有的部分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事宜,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张峰先生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张峰先生于2018年2月8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张峰先生上述原质押股份数量6,300,000股变为8,190,000股。)

张峰先生于2018年6月22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质押到期日分别为2020年8月7日。

2、张峰先生于2018年6月22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8,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质押给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2年6个月。本次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计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2、王学勇先生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王学勇先生分别于2017年6月28日和2018年2月8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4,5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和6,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2018-009。(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王学勇先生上述原质押股份数量合计11,109,000股变为14,441,700股。)

王学勇先生于2018年6月21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和2,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分别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质押到期日分别为2019年12月27日和2019年12月6日。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张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9,621,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6%)、王学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6,188,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5%)。本次质押完成后,张峰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6,16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6.30%,占公司总股本的17.54%)。王学勇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7,561,7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7.06%,占公司总股本的6.67%)。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703,5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3%,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90,087,910股,占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67.89%,占公司总股本的34.24%。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张峰先生和王学勇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主要是对其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并因个人资金需求进行部分融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票红利、其他投资收益所得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相关质押合同采取补充质押、提供相应担保等措施以及时应对。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3日